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324/19087702
新加坡模式有幾個特點。
一、新加坡是有選舉卻仍是一個不民主的制度。若有選舉就是民主,那新加坡應是一個民主國家。但在新加坡的選舉,執政的人民行動黨多年來總是能夠贏得絕大部份的議席。反對黨受到各種法律上及法律以外的規限,雖然近年已在國會內取得歷史新高的議席,但仍不能有效制衡執政黨。因此,也有很多人不認為新加坡是真正的民主國家。
二、新加坡是有法必依但卻不能以法限權。若法治是公民守法及政府嚴格依法施政,那新加坡的法治水平應也是相當高的。新加坡法院的法官具有很高的法律專業水平,能公正裁決大部份案件,這一點應不會受到太大的質疑。但在涉及政府的訴訟,新加坡的法官總是能運用法律論據作出有利於政府的決定也是有目皆見。
三、新加坡人有自由但不會用來反對政府。新加坡人應是享有各樣日常生活上的自由,但在嚴厲的國家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法律規限着人民的言論及集會自由下,新加坡人民大體都是支持或不會激烈地反對政府。
四、新加坡政府雖專制但又可以保持廉潔。新加坡政府官員的廉潔守法是舉世聞名,雖缺乏有力的外在監察和制衡機制,但並沒有出現在差不多所有專制國家的情況,官員們會以權謀私,貪污嚴重,動搖政府管治的基礎。
五、新加坡是高效率及高效益的政府。在高效率的政府帶領下,新加坡的經濟發展及水平達世界最高標準,令舉世仰羨。即使沒有一個民主、權力受有效制衡、實質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新加坡仍可成功發展起高質量的知識型經濟體,這在世界差不多是唯一的例外。
因此新加坡模式可以說是所有專制政權最希望建立起的制度。一方面,它仍可保留絕對政治權力,但同一時間人民又能享有高的生活水平,還至少有一些民主、法治和自由的外衣作政治裝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