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戒嚴長達38年之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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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受日本殖民,文化句毀,孫中山講小孩子不自由就會讀書,本人就是被解嚴只好去學技術,電子業發達了,學電子吃香,律師現在流浪了,蔡英文總統學以致用吧!
在早之前學電子的不知道出社會要幹嘛?當時國民黨高官都說半導體,倒一半,世道沒有總要發明,銀行等電腦發明出來記賬才能普及人人都有存錢管道,台灣是亞洲矽谷沒錯,比爾蓋茲後來才會有名,電腦玩玩發明涉賭機台真的技術當時很好,技術判別輸就錯,贏就對了,懂嗎?開分讓涉賭機台程式啟動,外行人知道要用電(能源)才能電子遊藝機台運作。
同志婚姻不如讓博弈產業合法化,零用錢花光了有什麼關係,台北市有電玩許可辦法。
誰會把叱水會結凍的權利讓給人家呢,這就是權力的迷惑。
黨國以「反共」、「反攻大陸」作為國家目標;1955年「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簽訂後,高層知道反攻已不可能,卻仍繼續拿來當作口號。為了「反共」、「反攻大陸」,臺灣的政治、社會、文化、學校教育、軍事,通通環繞著這個主軸運轉。戒嚴下的臺灣,可以說什麼都禁。黨禁禁止人民成立政黨,除了中國國民黨、中國青年黨、中國民主社會黨之外,不能有新的政黨;後二者是「花瓶政黨」,沒有作用。報禁禁止人民創辦新的報紙;山禁禁止平地人進入山區;海禁封鎖海岸,派軍駐守。黨國禁止人民結社、集會、遊行,查禁各種書刊、歌曲、電影……。那是你們無法想像的「禁禁禁」的社會。
為了維持「法統」,也就是政權存在的正當性,國會不能改選,1947、1948年選出來的國民大會代表(國代)、立法委員、監察委員,有二千多來來臺,一直當到老死。由於中華民國總統必須由國代選出,人數不能少,它的遞補方式,你們現在聽來一定會覺得荒謬。要維持、優待這麼龐大的國會成員,很花錢,但比起國防預算,這不算什麼。為了反攻大陸,國防預算早期推估高達80%,1970年代仍占40%以上。你可能會想:這麼龐大的經費若用在臺灣本身的軟硬體建設,不知可完成多少事?
戒嚴下政治不民主、社會/文化受到高度控制、國防掛帥。那麼,沒人反對嗎?當然有,白色恐怖清除了絕大多數的反對者,剩下的是「體制內」的抗爭,也就是在黨國允許的範圍內從事反對運動,但若衝撞到體制,也會被翦除。
1987年7月15日戒嚴令解除(解嚴),第二年1月蔣經國過世,結束了兩蔣時代。在暗潮洶湧中,副總統李登輝繼任總統。
臺灣實施戒嚴三十八年,是世界上第一久。有些人將解嚴歸功於蔣經國,但如果沒有如火如荼的群眾運動不斷衝撞專制體制,黨國強人會主動解除戒嚴嗎?拿直接要求解嚴來說,1986、1987年有兩次「519綠色行動」。5月19日是1949年宣布戒嚴的日子(第二天生效)。第一次活動預定從龍山寺遊行到總統府,但一早參與的人就被鎮暴警察包圍在龍山寺內,出不來,外頭的群眾進行反包圍,又被另一層警力包圍。困在寺內的人,先是靜坐,後來接力演講,雙方僵持十二個鐘頭。年底當局宣布將以國家安全法取代戒嚴令。第二年第二次「519綠色行動」預定從國父紀念館出發遊行到總統府,三萬群眾擠滿廣場,卻被二萬警力層層包圍,雙方僵持十餘鐘頭。這次的口號有:「只要解嚴、不要國安法」、「解除戒嚴、人人有責」、「100%解嚴、100%回歸憲法」。兩次反戒嚴行動,給黨國很大的震撼。該年稍早的「228和平日運動」,全臺串連,突破四十年的禁忌。
即使解嚴了,並不代表就自由了,白色恐怖的三大法條還在,國會也還是「萬年國會」。1987年到1992年,是臺灣變化最劇烈的年代,街頭抗爭非常激烈,動輒數萬人,一邊是平民,一邊是蛇籠鐵絲網、拒馬、鎮暴部隊、鎮暴車、水車。警民對峙、警民衝突到處可見。
解嚴後,長期被強力壓制的底層人民開始發聲。1988年5月發生「520農民運動」,雲嘉等縣幾千名農民在總統就職日,北上陳情,和憲兵、警察發生嚴重對抗,十多人為此坐牢。8月25日原住民發動聲勢浩大的「還我土地運動」遊行(1989、1993又各一次)。這一年最後一天,嘉義市發生「拆除吳鳳銅像事件」,打破吳鳳神話,爭回原住民的尊嚴。在這些街頭抗爭中,都可以看到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牧師和信徒的身影,他們如果不是主導和深入參與,就是給予聲援。
解嚴之後,人們以為自由了,可以暢所欲言,結果不是,「臺獨案」就是最好的例證。1987年8月30日在「臺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的成立大會,前政治犯許曹德提議將「臺灣應該獨立」列入章程,獲得鼓掌通過。10月該會主席蔡有全和許曹德被起訴、收押,第二年1月高等法院依據懲治叛亂條例,以「預備意圖竊據國土」的罪名,一審分別判十一年和十年。換句話說,和戒嚴不同的只是,人民不送軍法審判,其餘一樣;而且主張臺灣獨立,竟然是犯了「竊據國土」罪。
在風起雲湧、互相聲援的年代,臺獨案激發了1988年4月的「新國家運動」,群眾進行全臺四十天大遊行。那一年12月《自由時代》週刊刊登許世楷的「臺灣共和國憲法草案」,1989年1月21日該刊負責人鄭南榕收到高等法院檢察處「涉嫌叛亂」的傳票。《自由時代》創刊於1984年,以「爭取100%言論自由」為宗旨,直接挑戰政治禁忌,每期發行數萬份,深受讀者喜愛,但也創下雜誌被查禁和停刊的最高紀錄。鄭南榕不只發行雜誌,519綠色行動、228和平日運動、新國家運動,他都是要角。收到傳票後,他公開宣布:「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從此把自己關在雜誌社,準備好汽油,如果警方來抓人,就以死抗議。4月7日大批警力前來強行拘提,鄭南榕自焚身亡-這是他自囚的第七十一天,他每天面對自己的選擇,不是出於一時的衝動。鄭南榕為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為主張臺獨而死,引起很大的震撼。5月19日,在鄭南榕送葬隊伍行進中,青年詹益樺撲向總統府前的鐵絲網,引火自焚,好像要在他摯愛的土地上再撥下一粒好種子。
1990年野百合學運,1991年「100行動聯盟」,都發揮了強大的公民力量,導致三大惡法廢止、國會全面改選,以及箝制言論自由、處決無數思想犯的刑法一百條的修改。親愛的少年讀者,臺灣的新聞和思想自由,真的是統治集團自動給的嗎?
參考: 周婉窈,〈第五篇〉,《少年臺灣史》,(台北:玉山社,2016),頁230-231、270-274。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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