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倘若大陸新娘嫁到台灣了,可是她怕想家想隨時回大陸的國家探親,那麼,在內地會有限制她多久時間能待在內地探親嗎??然後期限最高為多久??懇請大大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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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第一次辦理的《逐次加簽依親居留證》就已經給你蓋好章了,所以第一次回去,不需要去移民署蓋章加簽,在依親居留階段以後回去之前則需要去移民署加簽;回到大陸後,需要去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加簽,因為你是第一次給你辦理的肯定是6個月有效的一次探親簽注,所以這次回去還需要辦理簽注,你可以和第一次一樣辦理單次簽注,當然你也可辦理三年多簽,因為你在台灣已經是依親居留身份了。區別是,單次加簽,那你可在簽注有效期內出境(也就是6個月),在證件有效期內返回大陸(證件有效期是五年),然後下次回大陸的時候還需要去加簽才可出境,如果你是辦理三年多簽,則可以在三年內多次往返而不再需要去出入境管理局辦理簽注,但也需在證件有效期內返回
收錄日期: 2021-04-28 17: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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