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煙霧都會“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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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霧在生活中是極為常見的現象,但是歷史上卻發生過一系列震驚世界的煙霧“殺人”事件。這是怎麼回事呢?
1952 年12 月5 日, 一股強冷空氣流入了倫敦地區,冷暖空氣交會,使得該地區從傍晚開始出現了濃霧和強降溫。由於氣溫降到0℃以下,市民們紛紛燃煤取暖。到了6 日早晨,早起的人們發現,室外能見度極低,汽車在公路上行駛必須開燈。更可怕的是,許多市民感覺到呼吸困難、眼睛刺痛。這種現像一直到晚上也沒有緩解,不少人感到窒息,甚至嚴重到不能躺著睡覺,只能整夜坐著睡覺。一時間,去醫院求診的患者空前暴漲。此後的4 天裡,倫敦市死亡人數達到4000人。直到12 月9日,濃霧逐漸消散,一切才逐步恢復了正常。
然而,此後的2 個月內,倫敦又有幾千人因為煙霧事件而死於呼吸系統疾病。之後的1956年、1957 年和1962 年又連續發生了多達12 次的嚴重煙霧事件。
這一系列發生在倫敦的煙霧事件的主要原因,就是工廠和居民大量使用燃煤,排放出的廢氣中的粉塵和二氧化硫在城市上空積聚,引發了濃霧天氣。燃煤產生的粉塵表面會吸附大量水,成為形成煙霧的凝聚核,這樣便形成了濃霧。燃煤粉塵中的三氧化二鐵,同時會催化另一種來自燃煤的污染物—二氧化硫(SO 2)氧化生成三氧化硫(SO 3),進而與吸附在粉塵表面的水化合生成硫酸霧滴。這些硫酸霧滴具有強烈的刺激作用,體弱者吸入後會發病甚至死亡。
由於造成這次煙霧事件的“元兇”是煤煙,所以倫敦煙霧也被稱作“煤煙煙霧”。
另一起著名的煙霧事件發生在20 世紀40 年代的美國洛杉磯。
洛杉磯位於美國西南海岸,是一個發達的港口城市。可是,從1943 年開始,每年從夏季至早秋,只要是晴朗的日子,城市上空就會瀰漫著一種淺藍色的煙霧,使整座城市變得霧濛濛的。和發生在天氣陰暗潮濕的倫敦的煙霧不同,洛杉磯煙霧一般發生在濕度低、氣溫在24 ~ 32℃的夏季晴天的中午或午後。
洛杉磯煙霧主要是由於汽車尾氣和工業廢氣排放造成的。汽車尾氣中的烯烴類碳氫化合物和二氧化氮(NO 2)被排放到大氣中後,在強烈的陽光紫外線照射下,會吸收太陽光的能量,從而發生化學反應生成臭氧(O 3)、醛類和過氧乙酰硝酸酯(PAN)和過氧苯酰硝酸酯(PBN)類的化合物。由於這種化學反應被稱為光化學反應,由此引發的煙霧也就被稱作“光化學煙霧”。
光化學反應過程中產生的許多物質對人體都有危害,尤其是過氧乙酰硝酸酯和過氧苯酰硝酸酯對眼睛的傷害特別強烈。由於在發生光化學煙霧期間能見度降低,因此還常常導致交通事故頻發。
收錄日期: 2021-04-18 17: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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