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業務單位有二種 1電話行銷,就是打公司已存在的會員名單銷售 2.DS,就是自己出去開發客戶或拜訪自己的客戶名單。公司規定要出去拜訪就要填寫客戶名,電話,地址,還要拍照證明。同事都覺這樣怪怪的是否有隱私權的問題啊?(畢竟還不是公司的客戶就把資料給公司還要拍照給公司....)?

2017-07-14 12:23 pm

回答 (1)

2017-07-14 1:54 pm
✔ 最佳答案
通常這是公司收集消息者資料的方式!留給員工長期開發使用!個人覺得不要亂提供,逼免自己的客戶被人搶走!而且現在有個資法若被告得不常失!


收錄日期: 2021-04-24 00: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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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714042300AAvlc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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