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5月19日收到家事法庭既信,指我有關既 共同申請書已經存檔,附上一張 暫准離婚令 比我。
咁冇問題啦,一切正常程序。
但兩日後再收一封,標題係 聆聽通知(管養令 及 附屬濟助),叫我地10月去內庭 聆訊(非公開) 進行聆訊。
我想問係咪出現咩問題先會咁?
大約係撫養問題? 但我地係共同申請,簽名作實既,有咩要上庭講?
希望有相關認識既朋友答到我,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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