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問題 有實務經驗法律高手請進?
支付命令收到不理會就真的確立了嗎?
如果家人收到沒跟我說怎麼辦?難道白天我不用上班會一直再見收掛號信嗎?
拿到支付命令裁定後有規定要在什麼時間內去查封扣押別人財產嗎?
支付命令到底是不是真的成功詐騙很多人,或是身邊覬覦有錢人的有心人?
回答 (4)
支付命令收到不理會就真的確立了嗎?→超過異議時間〈自支付命令送達後20日內〉未異議,債權便已成立。
如果家人收到沒跟我說怎麼辦?→這是你家的問題,不是法院的過失。
難道白天我不用上班會一直再見收掛號信嗎?→沒人說你不能上班ㄚ也沒人說一定要你本人親收阿,只要家裡有人都可代收,只是代收信人應告知應收信人,就跟一般的掛號信一樣,不然那住社區型公寓的怎辦,不是都由管理室管理人員在代收全社區的信件。
拿到支付命令裁定後有規定要在什麼時間內去查封扣押別人財產嗎?→等債權確定後。即可強制執行。
支付命令到底是不是真的成功詐騙很多人,或是身邊覬覦有錢人的有心人?→所以最簡單的方式,一但收到支付命令,啥都別管就直接聲明異議,支付命令的異議也不用附任何原因理由,就算你只寫異議兩個字都成立,支付命令只要一經聲明異議就失效了,那案件進入通常訴訟程序。
上面問題是沒有人可以不用上班每天在家收掛號信 別人收了也不一定會跟你講
1、支付命令收到後有20天可以提出異議的時間。若不異議就會成立。成立後就會寄發確定證明書給債權人,若債權人收到確定證明書五年內未執行失其效力。
2、以前沒有521條第三項,只要強制執行,就無法挽回。
現在可以提供擔保,以該法條暫時停止執行。
所以收到後,若在20天內就提出異議不需理由。
若不行先提出債權不存在之訴。
修法之後,支付命令只有執行力,沒有既判力。依民事訴訟法第521條第3項規定,可以訴訟主張債權不存在。但如果你的個案如果確有債權,只是自己程序上的疏失延誤異議,即使進行實體訴訟也沒用。
第 521 條
(支付命令之效力)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
義。
前項情形,為裁定之法院應付與裁定確定證明書。
債務人主張支付命令上所載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者,法院依債務人
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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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617211621AA6dp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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