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已經超過20年,但當不動產賣出變現時,因增值很大,家人出面想分,繼承者也願意分,可以怎麼做,最節稅?

2017-06-15 3:17 pm

回答 (2)

2017-06-16 7:40 am
1、贈與……只是有220萬的額度。
2、借貸……只是怕以後子孫會有爭議。
2017-06-15 6:28 pm
依你的說法,不動產似乎早由所有權人經繼承登記完畢,只是現在出售時想來分錢的多,節稅上大概就是贈與稅的問題,抓好贈與稅免稅額220萬與分錢的人數,就沒有稅的問題了,但土地增值稅提前已經繳掉或其他手續費用,要其他幫忙分錢的人來分攤比較公平。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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