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即將離婚,現在18歲還未成年. 雙方在決定哪一個拿到我的監護權 本人是極度不想跟父親 但母親又表明要讓父親拿走監護權 請問我能做什麼去改變? 兩人現在都有負債,但金額不明 父親之前有被頒發過保護令,也有進到神經病院過 辦離婚當天我要(可以)出席?需要我簽字同意?

2017-06-14 11:37 pm

回答 (4)

2017-06-15 11:26 am
如果私下離婚協議,你也不能改變什麼。如果法院判決,可以主張老爸精神病,不能當你的監護人。
2017-06-15 9:59 am
父母的協議版大插不上話。
所以只能等滿20歲再說。
2017-06-15 2:14 am
父母離婚不用你簽字, 你己十八, 可以獨立自主, 誰拿監護權, 講難聽, 就是誰供你學費, 吃住, 都十八,能上班,打工, 誰也不用靠。
至於撫養責任, 你二邊都有責任。你爸若有精神病, 你有照顧義務, 而至於二人誰有你的監護權,對己滿十八歲而言, 一點也不重要,你也有選擇權, 而你再來不是誰有你的監護權,而是你要負責多大的照顧扶養, 若健康二位雙親還好,若有精神病, 離婚,你媽沒責任, 你有責任, 再一二年成年,担子在你身上。
2017-06-14 11:57 pm
1.你離十八歲還多久。2.就學還是工作?3.保護令在你幾歲發下。4.母親為何同意?。我的問題比你多,因為你沒有將問題講清楚,很難回答的。就辨離婚解答。1. 你不須出席。2.不需你簽字同意。因為你未成年,任何一切不具法律效意。你上述一切母親都同意了,你能說什麼呢?但...你如果真的不想跟父親在一起,你經濟上能獨立嗎?.....不多說了,教人...要被檢舉的。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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