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即將離婚,現在18歲還未成年.
雙方在決定哪一個拿到我的監護權
本人是極度不想跟父親
但母親又表明要讓父親拿走監護權
請問我能做什麼去改變?
兩人現在都有負債,但金額不明
父親之前有被頒發過保護令,也有進到神經病院過
辦離婚當天我要(可以)出席?需要我簽字同意?
回答 (4)
如果私下離婚協議,你也不能改變什麼。如果法院判決,可以主張老爸精神病,不能當你的監護人。
父母的協議版大插不上話。
所以只能等滿20歲再說。
父母離婚不用你簽字, 你己十八, 可以獨立自主, 誰拿監護權, 講難聽, 就是誰供你學費, 吃住, 都十八,能上班,打工, 誰也不用靠。
至於撫養責任, 你二邊都有責任。你爸若有精神病, 你有照顧義務, 而至於二人誰有你的監護權,對己滿十八歲而言, 一點也不重要,你也有選擇權, 而你再來不是誰有你的監護權,而是你要負責多大的照顧扶養, 若健康二位雙親還好,若有精神病, 離婚,你媽沒責任, 你有責任, 再一二年成年,担子在你身上。
1.你離十八歲還多久。2.就學還是工作?3.保護令在你幾歲發下。4.母親為何同意?。我的問題比你多,因為你沒有將問題講清楚,很難回答的。就辨離婚解答。1. 你不須出席。2.不需你簽字同意。因為你未成年,任何一切不具法律效意。你上述一切母親都同意了,你能說什麼呢?但...你如果真的不想跟父親在一起,你經濟上能獨立嗎?.....不多說了,教人...要被檢舉的。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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