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經由個人仲介介紹印尼新娘,因為認識第一天就辦結婚了,結果在等面談的時間,對方發生了問題,我哥要辦離婚,仲介說要六萬辦離婚,聘金要各賠一半,可是當初合約有寫說沒成功,扣除機票錢其餘全退還,現在我哥該怎麼處理!?
回答 (4)
結婚是二人互相有意願, 互相認識願組家庭,買賣婚姻應是違法, 而違反法律的契約應視無效。
這本來就有大風險, 你們最多和仲介要錢, 以何評論成功不成功?結完婚不就成功嗎?
離婚需要手續, 這在原本合約有無提到萬一手續沒辦成,是否不收費? 對於機票和其他消費如何計算等,聘金各賠一半?女方也給?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21: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606113234AAUqAWI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