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公的日記還有他跟小三出遊的親密合照.這樣可以告他妨礙家庭嗎?

2017-05-31 5:19 pm

回答 (6)

2017-06-03 1:52 pm
✔ 最佳答案
版大你好
很遺憾你在發現這麼不堪的狀況之後還要面對繁雜的法律問題
相信抓姦這件事情讓你很心力交瘁吧
雖然已經有板友回文了
但是為了能夠讓你有更完整的了解
以下我會盡量重從頭詳細回答
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重點在於日記內是否能夠確定老公跟小三有性行為
像是做愛的次數或是更多關於性行為的訊息等
不然的話
妨礙家庭必須能夠讓法官確認有性行為才會成立
不過最起碼你目前手上有的證據已經足夠在民事上請求對方賠償了

這一篇是我寫關於妨礙家庭的文章
會對你有所幫助
http://lawyerding.blogspot.tw/2016/10/blog-post_29.html

以上回復希望能解決你的疑問
因為不知道你對於法律了解多少
所以我盡量不要用太多的法律用語回應免得造成你更多的疑問
如果有回答不夠詳盡或是你還有其他的疑問隨時歡迎你跟我聯絡

丁威中律師 0971000150 line:pittdingding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ding/?ref=aymt_homepage_panel
http://lawyerding.blogspot.tw/
2017-05-31 6:11 pm
告不贏

破門太早裸身同床通姦不起訴| 即時新聞| 20140113 | 蘋果日報

2014年1月13日 - 檢方認為雖然兩人裸身同床共眠,瓜田李下啟人疑竇,有不尋常或曖昧關係,但武夫未抓姦在床,即使衛生有兩人體液,也可能是各自擦拭身體所留 ...
2017-05-31 10:42 pm
是否告不成通姦?表面文字述敘並無絕對可妄下判斷,而且他案有其特定時空人事地物,個案情境(破門太早裸身同床通姦不起訴)也不妥拿來數理式相類就排除說得定,一切得靠【證據】支撐實際。再說網友並非法官只能做個人見解.......(當然若只有出遊照片和日記的確不太行)
所以建議版大可以告看看。告只是你權利(救濟)的行使,可不可以告只要你有所本主張,符合法定當事人資格就可以告,有告總比亂聽信網友的嘴放棄不提來得積極,我也曾見聞沒有捉姦在床而告成的案例.........
2017-05-31 7:38 pm
通姦都要除罪了,合照算什麼!
2017-05-31 7:32 pm
只有插入照才告的贏喔,出遊照他說只是跟朋友,你一點辦法都沒有
2017-05-31 6:50 pm
刑法是妨害家庭與婚姻罪章節。
光這樣不符合該章節任一法條。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15: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531091925AAww9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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