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今天位於某百貨公司買飾品 上萬元,結果結帳的時候我是用現金付款,但是我回到家的時候看到明細發票上寫的是信用卡,而且信用卡號末4碼還是一組莫名的數字,我根本不知道那張信用卡,我正確的懷疑是櫃姊動的手腳,這樣我的權益受損,他應該附起什麼相關責任嗎?盜用我的名義去刷卡,享回饋?
回答 (10)
這樣我的權益受損<<<<你什麼權益受損? 你哪裡有權益受損? 提出來?
你的懷疑不無可能!
如果她的卡有2%現金回饋,那麼你的購物由她刷卡,你付現金,她從銀行端獲得200元的回饋利潤,公司收的現金被她當場取回,而公司的應收款要等信用卡到期兌現。綜上,受損的應該是公司遅延入帳的利息損失,她對於公司造成背信。你則一手交錢一手取貨,似乎沒有損失。
你應該先問清楚,該數碼等的意義,再去判斷是非。
而不是僅憑自己的任意憶測,就去妄做定論。
你找他上司去澄清此次, 你本身現金也拿到你貨品, 應沒什麼損失, 不過櫃姐不該做手腳, 從中獲利, 信用卡有回饋利潤, 若食知味, 以後還會做什麼更難說, 應警惕他。公司不該繼用他。
你雖然可以懷疑,但你實際上沒有任何損失,換個角度想,就算是幫人一個忙,可能刷卡的人急需用錢;如果你據理力爭,請問對誰有實際上的好處?...有必要這樣做人嗎?
講一堆理由,全部都不是理由,你還要講嗎?
法律是你規定的,還是你講的算?你有損失什麼權益?你講一下!
你拿現金給櫃姐,櫃姐拿東西給你。損失什麼橏利?講啊!
就算櫃姐私自用她的信用卡去刷卡,拿你給的錢去繳卡費,
屬於背信罪,是公司要追究的事,你拿錢給她,她也把你要的東西
拿給你了,有差嗎?就算發票填具的是信用卡,又怎樣?你損失了
什麼權利?會中獎的發票還是會中獎,不會中獎的到最後只是變成
垃圾丟在垃圾筒而已,有差嗎?
直接去百貨公司找她主管投訴她 如果妳想的話 還可以威脅要上爆料公社 這太誇張了 主管應該會跟妳承諾懲處她說不定再給妳一些相關優惠來解決
百貨公司應該解雇這種爛人
正確的懷疑?
版大有當場看到?
若是收銀人員自己的小動作,不行嗎?
版大若有損失,可以對櫃姐提出訴訟。
可是從文中,我無法判斷版大的損失是什麼。
如果退換貨需要原刷卡的信用卡時那該找誰拿? 完全不認同這種行為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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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530134624AAM2X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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