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車禍後該如何做 車禍情形:對方轉彎未讓直行車,撞到後雙方都有移動到車子對方下車看一下自己的車就開走了,我報警後也有到警局作口供(警察有連絡道對方)因我是後保險桿刮傷+燈殼缺角.有在警局跟對方溝通但是感覺對方就是不想賠,我是否能要求回復原樣就好 如對方不肯是否能直接提告?

2017-05-30 5:23 pm

回答 (3)

2017-05-30 7:07 pm
✔ 最佳答案
可惜沒有刑事罪名可告
你沒受傷
毀損罪不罰過失犯

先叫警察開他一張肇事逃逸罰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同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然後慢慢打民事官司
2017-05-30 7:24 pm
告對方肇事逃逸, 你有報警, 然後去調路口監視器, 提告,對方不理,不告就不會賠。
2017-05-30 6:13 pm
對方不肯賠當然只有告了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21: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530092319AAJFd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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