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偷拍裙底!!可以申請不提證供起訴嗎?

2017-05-28 12:22 am
朋友係巴士犯偷拍裙底,據稱會被定破壞公眾行為體統罪。佢係大學生仲讀緊書,成績優異,以往無犯事,今次係初犯,亦係因為考試太大壓力先犯錯。佢一直都好努力讀書,希望入紀律部隊,但一留案底就真係咩都無,所以能否向律政司申請不提證起訴?機會大唔大?請求指示!

回答 (3)

2017-05-28 10:10 pm
明白。但若有案底,咁佢仲可以投考政府工或當老師嗎?聽說做老師只須申報性罪行紀錄。又或投考一些不屬紀律部隊嘅部門,如康文署?即使由低做起也可!
2017-05-28 6:01 am
1-2. Impossible.

The higher the offense charges, the less likely binding over can be offered.

Outraging public decency is fairly serious offense, which can result in imprisonment if convicted.

(Binding over is usually offered to those offenses that do not usually result in imprisonment.)
2017-05-28 3:33 am
你朋友提不提供證據, 主要檢方有多少證據,你朋友要不要澄清問題。

司去應不受你朋友是誰而影響,難道資優生犯法就無罪? 且因聰明,應更明嚴重性 , 而不是犯刑要別人因考試壓力太大犯錯而原諒吧。問問受害者原不原諒和同情吧。

天子犯法和平民同罪,資優生就能免其罪? 因壓力就能當籍口?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十一(二)(庚)條保障不自我指控權及緘默權


根據無罪推定原則,每一個人在未定罪前,都被假設為清白無罪;所以,在刑事案件中,控方需要負上舉證責任。亦因為舉證責任是在控方身上,所以被告或辯方毋需要主動地證明自己清白無罪並且擁有緘默權,要求人身保護令權及保釋候審權。另外,無罪推定原則亦要求控方所提出的所有證據均達到無合理疑點準則(beyond reasonable doubt)方可以將被告定罪;否則,在疑點利益(benefit of doubt)歸於被告的原則下(另一由無罪推定原則延申出來的原則),被告會被判處無罪。

個人或實體提出檢控與否,向來都是重要決定。檢控人員在作出決定前,必須全面評估證據及情況,尤其須要回答兩條問題。首先,提出或繼續進行法律程序,證據是否充分?第二,假使證據充分,提出檢控是否符合公眾利益?檢控人員必須時刻按公眾利益行事,審慎和公正執法,同時以公眾利益考慮為依歸或主導。檢控人員在個別案件中決定公眾利益何在時,必須考慮在該情況下如何秉行公義,並須審視所有因素。這固然會因案情而異,但一般而言,所干犯的罪行愈嚴重,便愈有必要為公眾利益而提出檢控。
http://www.doj.gov.hk/chi/public/pubsoppapcon.html

收錄日期: 2021-04-18 16: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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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527162232AAYPg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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