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禁止近親結婚是否違憲?

2017-05-24 7:58 pm
更新1: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摘要 解釋理由書 4. 適婚人民而無配偶者,本有結婚自由,包含「是否結婚」暨「與何人結婚」之自由(本院釋字第362號解釋參照)。該項自主決定攸關人格健全發展與人性尊嚴之維護,為重要之基本權(a fundamental right),應受憲法第22條之保障。 6. 憲法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本條明文揭示之5種禁止歧視事由,僅係例示,而非窮盡列舉。是如以其他事由,如身心障礙、性傾向等為分類標準,所為之差別待遇,亦屬本條平等權規範之範圍。 8. 婚姻章並未規定異性二人結婚須以具有生育能力為要件;亦未規定結婚後不能生育或未生育為婚姻無效、得撤銷或裁判離婚之事由,是繁衍後代顯非婚姻不可或缺之要素。相同性別二人間不能自然生育子女之事實,與不同性別二人間客觀上不能生育或主觀上不為生育之結果相同。故以不能繁衍後代為由,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以結婚,顯非合理之差別待遇。

回答 (4)

2017-05-24 9:23 pm
✔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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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沒有限制兒子娶媽媽。

民法當然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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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4:12 am
近親結婚同血緣會抵制,易生岐形兒,輩分稱謂也亂了。這沒有違憲不違憲問題,違憲支持者若多數就可以改啊。
2017-05-25 1:36 pm
不知, 你可以再等等, 等到垃圾捅屁團體要求多元成家成立後, 要怎麼搞都沒事囉
2017-05-25 5:26 am
不違憲,因為避免產生遺傳性疾病。

收錄日期: 2021-04-25 00: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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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524115808AA1Y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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