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知道單程證只需要國內機關批准就得,同香港冇關係,所以叫太太去問清楚,結果答覆都係一樣,對方話,大陸果邊既申請已經處理完,仲俾我太太睇份文件寫住"已受理"去證明佢地係做晒野,只係最後因為香港回覆話"不接受",無奈之下我問香港入境處,佢地都話就呢個申請,係2016年12月已經回覆左大陸既查詢,至於批唔批就係大陸公安既事,佢地冇權處理......
咁我而家可以點做呢?到底咩事唔批,邊度唔批而家連查都唔知點查,大陸果邊又話,你唔洗再申請,因為我地已經處理左,只係香港唔接受...唔知點算,有人可以幫幫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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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我太太同期申請果D都已經批出拎晒證,亦肯定唔涉及話要俾所謂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