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非自願離職遣散費怎麼算?

2017-05-09 3:19 pm

回答 (1)

2017-05-09 3:42 pm
勞基法17條:雇主主動終止勞動契約者,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收錄日期: 2021-04-28 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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