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為何會是 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其他四個是二戰 戰勝國,雖然中華民國 推出 聯合國之後 中華人民共和國 接替了 中華民國的位置,但是 俄羅斯 為何是常任理事國? 二戰 是蘇聯戰勝 解體後 蘇聯分為二十國 是因為俄羅斯是這二十個國家中最早加入聯合國的 才會成為常任理事國嗎?

2017-05-01 9:18 am

回答 (2)

2017-05-01 1:12 pm
聯合國的誕生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與結束後(西元1939~1945年),世界上大部分的人民,連美國人在內,都比在西元1918年時更迫切地覺得有一種需要(一種必要的需要)成立一個國際組織,好維持秩序、保護正義、並促進正常的國際關係的形成。新武器的毀滅力量是越來越強了,而其中有一些是根本無法防禦的,在這種情況下,另一次大戰對每個人都可能是最慘的慘劇。這種慘劇既然是由人類的創造力與惡意所造成的,自然也可以由人類的努力與善意來避免。
  西元1945年2月同盟國聚集在雅爾達召開會議,這時參加會議的英、美、俄政治家認為還是有需要建立一個新的國際組織。西元1945年4月25日當時的戰爭仍繼續在進行,不過全世界約有五十個國家的代表在舊金山聚首一堂,並準備計畫籌備一個永久和平的方案,此即是「舊金山會議」。代表們都希望這個方案能勝過西元1919年在巴黎制定的國際聯盟的方案,美國總統杜魯門在閉會時向各代表說:「諸君已替世界創造了一個保障和平安全,促進人類進步的偉大工作,現在這個世界必須運用它。」
  舊金山會議最後決定採用的方案,具體表現在聯合國憲章(United Nation Charter)上。憲章規定聯合國有六個主要的機構:(一)聯合國全體大會(Gonoral Assembly)。(二)安全理事會(Security Council)。(三)經濟社會理事會(Economicaland Social Council)。(四)託管理事會(Trusteeship Council)。(五)國際法庭(International Count of Justice)。(六)秘書處(Secretariat)。
  (一)聯合國全體大會(Gonoral Assembly)是由全體會員國的代表組成,每個會員國的代表不得超過五人。大會可以討論任何與憲章有關的各種問題,也可以討論任何有關其他聯合國機構的權力和職務的事務。除去安全理事會正在處理的之外,大會可以對任何事項提出建議,投票時各會員國的代表作為一個單元,換句話說,每一個會員國只有一個投票權。
  (二)安全理事會(Security Council)是由十一個會員(國家)組成,中國、法國、英國、俄國(蘇聯)與美國是安理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其他六個理事是由大會選舉產生的,每年任期兩年,每一個理事只有一個投票權,由一個代表來行使。安全理事會有很大的權力。
  舉例來說,當安理會認定和平受到了威脅,而經濟和外交的制裁都不足以解除威脅的時候,安理會便可以使用陸海空三軍的兵力來維持或恢復國際間的和平與安全,安理會雖然沒有常備軍隊,但根據憲章規定,某幾個會員國家,在安理會需要時應將兵力供它使用。
  關於程序問題的提案,在安理會中獲得任何七票便可以通過,但其他問題上這七票中必須包括五票是常任理事的,這個規定,除去某種特殊情形外,使五強保有否決權。
  (三)經濟社會理事會(Economicaland Social Council)一共有十八個理事國,都由大會選舉,每一個理事國派一個代表。經濟社會理事會對經濟、社會、文化、教育,以及其他有關問題從事研究,草擬報告,並向聯合國大會提出建議。它也供給安全理事會所需要的資料,必要時應安全理事會之請,而予以協助。
  (四)託管理事會(Trusteeship Council)是由下面三種會員國組成:(1)受託管理託管(殖民)地區的國家;(2)五強中未受託管理任何託管區者;(3)由大會選任者;其名額以能夠使託管理事會有託管責任者與無託管責任者各占一半為原則。託管理事會在大會的指導下,謀求受託管國家統治下的殖民地的福利,這些受託國家一般說來和國際聯盟的委任統治國家(Mandatory)一樣。
  (五)國際法庭(International Count of Justice)是聯合國的主要司法機構,也是以往國際聯盟的國際法院的延續,庭址設在荷蘭的海牙(Hague)。國際法庭的法官由大會和安全理事會選舉,聯合國所有會員國都是國際法庭的當然份子,凡聯合國會員如果是當事人之一,都有遵從國際法庭判決的義務。
  (六)秘書處(Secretariat)有一個秘書長,和其他聯合國所必須的辦事人員。秘書處的工作是紛繁而重要的,一般說來秘書處是聯合國各機構的資料局和聯絡處。
  西元1946年1月召開聯合國全體大會的第一次會議,是在英國倫敦舉行,共有五十一個國家的代表參加,關於聯合國的永久總部的問題,經過全體會員國認真的考慮後,最後決定在美國的紐約城。鑑於國際聯盟的失敗,聯合國憲章格外加強執行決議的力量。然而因為五強之中任何一個國家可以行使否決權,聯合國不久就遭遇很大的障礙。到了西元1947年底,俄國頻頻濫用否決權,使得聯合國幾乎什麼事也都不能做。
參考: 劉增泉,〈第四章、世界現代史〉,《西洋文化史》,(台北:五南圖書,2007),頁395-397。
2017-05-01 8:44 pm
蘇聯解體之後,俄羅斯繼承蘇聯各方面的遺產是最多的。


http://www.nippon.com/hk/column/g00344/


蘇聯從世界政治版圖上消失後,俄羅斯聯邦在1992年繼承了這個席位。這是得到聯合國支持的前蘇聯各國的集體決定。但當時不由俄羅斯繼承蘇聯席位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蘇聯解體後,哈薩克總統的納扎爾巴耶夫(Nursultan Nazarbayev)表示,繼承蘇聯席位的必須是獨立國家國協(CIS),前蘇聯各國中的某一國單獨繼承是不正確的。


收錄日期: 2021-04-20 19: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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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501011805AAz1D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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