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與租戶之間的口頭承諾?
請問業主與租戶之間以口頭商議後同意某些之承諾,(1)那麼口頭承諾在法例上是指什麼又有什麼規則的呢?(2)這些口頭協議需要有書面証明嗎?若要的話,就不會是口頭!
回答 (2)
業主與租戶之間的口頭承諾?
業主與租戶之間的「口頭承諾」是完全 不🈴️理和沒有保障的。至少也應該 立張 一式兩份的「簡單租約」, 參考例子如下:
甲方: (出租方) XXX
乙方: (承租方) XXX
甲乙雙方按照契約 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協議:
一、被租房屋為期:______年
二、租賃期限: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滿後,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30天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放租。
三、每月租金:$ xxxx
四、租金交付期限:每季度前交清季度租金。
五、按金:預繳兩個月, 等於:$xxxxx。
六、遷出或 收樓 必須 提前一個月通知。
口頭協議 只有在 雙方都是正人君子 的時候才會有效
不過 在我短短 22年的生命中 我只看過一位 正人君子. 就是我自己. 連我老豆都常常會賴皮.
收錄日期: 2021-04-30 19:12: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429114444AAvAI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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