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請教大家:本人較早前已通知僱主自己家中有事,未能上班;如能夠上班,再尽早通知僱主。之後过左差不多成個月,通知他能夠上班,请安排工作。無回覆,一路等到出糧先知原來他自动扣了七日,无通知下解僱了。本人已在机构工作兩年半,日薪工,一直尽宗職責,听從上级安排。如今,我能否追討应得?
回答 (1)
你只係通知僱主一次話唔番得,就渺無音訊缺勤成個月;有咁既員工,易地而處俾你做老細,你都炒硬佢啦!勞工處都幫你唔到。
收錄日期: 2021-04-28 17: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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