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男方為外國人,女方為大陸人,雙方在大陸進行婚禮,後移居香港,現雙方均是香港永久居民。當時婚禮有牧師及雙方親友見證,但沒有在任何地方註冊。現男方出軌,若女方要求分開,即使沒有法律程序需要離婚(因為沒有註冊),是否仍然可以要求贍養費,甚至要求均分財產?

2017-03-31 8:57 pm

回答 (1)

2017-04-05 11:12 pm
您不是要問什麼時候結婚?
應該要問結婚以後會不會好,才是最重要!

所謂娶妻前生子後: 一個家有錢沒錢,要看太太的名字好不好!
經常可以在報章雜誌看得到,很多家庭出問題,小孩都在0.~6歲之間
很多夫妻”生離死別.妻離子散”在小孩六歲之前.

我是屏東的人,做家電買賣的.之前就是因為我生了第二胎以後,也是因為小孩子名字取錯的關係! 我老公的店幾乎都沒生意,家裡生計都出問題了,那段時間每天心情很不好,身體也很不好,生活過得又苦又嘔. 因為運氣很不好,心情也很低落,
我以前也是ㄧ樣,只要一不順就跟一般人一樣,到處求神問卜了,補運改運,花了很多冤望錢,結果還是一樣沒變好.當時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後來從網路上看到人家討論,我試著打電話請教看看,( 我真的嚇ㄧ跳,老師說的都很準,也有說我們倆夫妻的名字不好等等 ),{ 長話短說 }
之後請老師幫我們,看家裡和店裡的風水….等等.
我們全家名字已經改好多年了(包含店的名字),
我老公的生意現在都滿穩定的.真的有變好,才會推薦喔!

{您可以上老師的網站參觀看看,會找出您要的答案!}
http://blog.xuite.net/yulin831018/twblog
http://yulins.myweb.hinet.net/
2017-04-01 11:29 am
The answer is no.

For a court of law to accept a divorce case, the couple in question must be legally married and/or its marriage must be recognized by the place where the court is located.

Since the marriage in question does not exist, none of the couple can claim anything based on the martial status that are not existent.

收錄日期: 2021-04-30 15:24: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331125722AAl4N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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