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香港朋友在大陸比人拉左同貨都比佢地扣留要30萬先可以比返啲貨佢同證件佢,如果唔係要佢坐牢再加幾條罪比我朋友,希望大家可以比一些解決方法,救回我朋友回香港!事情緊急救命!!!!?

2017-03-27 11:17 pm

回答 (1)

2017-03-28 9:59 am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謹提供說明如下:
因為依據題意,不能明確判斷實施扣留的人是誰?所以區分兩種情況說明。
1、供貨人實施扣留: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供貨人就有犯罪的嫌疑,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8條、或第239條的犯罪行為。必須立即向當地的公安機關報案,進行救援。
2、公安機關實施扣留:如果是公安機關實施的扣留,必須立即委任律師前往探視,以便了解扣留原因,並且為您的朋友提供意見。
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向台籍大陸律師黃致傑律師洽詢。

收錄日期: 2021-04-24 00: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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