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騎乘大型重機黃牌,遇到紅燈我停在最右側汽車區,因是大型重機所以我未停駛在機車等候區。
我車子停在藍色貨車前面那位置未超過機車等候區(照片上紅線圈起來的地方),紅燈我已先停並先打右轉方向燈,後來亮綠燈我依然亮右轉方向燈要往右轉路口,結果被後面一台機車擦撞到我車子右側有擦傷,對方倒車,我人和車子都有擦傷!
想請問是否後方機車未保持好與前方行車距離肇事原因較大,我也未有任何違規,我又是前行車又有打右轉方向燈,對方速度稍快擺明就是要超過我車子,然後就與我右側車身擦撞到,想請問這樣子誰的責任問題較大!
我車子在最右邊道路(紅線處),路口一條往前面條往右轉路口!
我已先打右轉方向燈又是前行車是否他該禮讓我,他在我後面我也沒注意到他是要往前還是往右就直接在我右轉的時候與我擦撞到?請問誰責任比較大,照理來講我是前面車子又有打右轉方向燈,你在我右轉往右邊路口時突然衝過來擦撞到我右側身....我無言
我時速非常慢大概是一檔起步的速度未超過時速2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