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污水工程許市民乾淨河川值讚許,但老區透天厝居民居此幾十年廁所多翻修過,化糞池在馬桶下,通知管線要入屋內廁所,浴缸馬桶拆除,地上挖60x 60 深大洞,事後修善自擔,政府無此經費,百姓誠實繳稅。低薪時代政府急於績效百姓要自淘5-10萬修廁,民怨起裝沒聽到,能向政府求償損失嗎?

2017-02-26 6:16 pm

回答 (2)

2017-02-27 7:16 am
那一區是這樣搞的,捷運陸續開通,政府都沒向週邊商家收受益費,這種事竟然要住家負擔費用,要自淘5-10萬修廁,你應該可以拒絕被施工維持排入一般排水溝。
我們這一區的還沒排到做,不知市長是否也會這樣搞,民眾也要負擔5-10萬元。

收錄日期: 2021-04-18 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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