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申請分析判研表、現場照片、現場圖,對方於10月初探病時,不斷表示肇事責任為7:3,且不斷表示自己車速不快,他的弟媳是律師等等,妻子前來探病兩次。(那時我才剛從加護病房出來沒幾天,我還一臉茫然,只是一直聽她說。次肇事者為對方先生,對方先生來過一次,沒有說話,只是環胸看我,他太太來過兩次。)
3.保險員於10月11月份有與朋友連絡,急著想和解的感覺,我朋友住院五天已經出院,可是我因開放性骨折,10月與11月分別住院兩次,約25天,動了四次手術。還有1牙齒斷裂,2顆搖晃,直到2月份才與對方聯絡,對方保險員與原先相比,不再那麼積極。
4.醫生證明上表示需休養六個月,保險員還詢問我實際上休息多久,我說我直至目前為止還在家休養。保險公司問我會不會向朋友要求賠償,據我所知對方沒有保第三責任,保險員問我的用意是?他可以干涉除強制險之外的和解嗎?(已經約好和解時間,保險員不斷問我需要怎樣的賠償,對於我問的問題卻遲遲才回覆。)真的讓我有點慌...
問題,有點多...我盡量自己上網查詢做功課了,但是還是發現有許多疑問。
關於強制險之外的部分
1.我方(朋友)與對方,責任比例確定為7:3嗎?
2.依據保險公司所說,我的各項賠償由我方及對方分攤,也是7:3嗎?
3.和解地點保險員與對方約在保險公司,會有問題嗎?
4.我媽媽因為照顧我,工作被辭退,照顧我的三個月,我想申請為專人照顧費用,請醫生開證明有需專人照顧的話,是否能向對方要求賠償呢?
5.我休養至目前已經4個多月,還是不能行走,不能工作以至於年終未能領取,年終部分也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嗎?
5-1.我朋友住院5天,醫生證明寫休養三個月,可是要賠對方車子,對方估價12萬(說是認識的朋友打折過的價格),朋友休息一個月後忍痛開始上班,上下班搭乘計程車的車資,跟對方求償合理嗎?(有拿收據)
6.因為我家為鄉下,家裡只有一台車子,家人上班開走了,需搭車到市區回診,我媽覺得白牌比較便宜,但是白牌沒有收據,對方可以因為沒有收據而拒絕付費嗎?(車資未超過上限兩萬)
7.住院期間的膳食費用,需要一張一張計算給保險人員嗎?還是可以直接以一天180為限,還是依照各家保險公司規定。
8.棉花棒、人工皮、成人尿布、高鈣等等,也可向對方求償嗎?(有收據 約7千多 人工皮很貴...)
9.我的小腿因開放性骨折,動了四次手術,有大大小小疤痕(5CM~15CM不等),並且植皮清創,須借大腿的來補小腿的皮,因此也有10CM疤痕,精神賠償,應於多少上下才算是合理呢? 目前現年27歲,對方約45歲上下,不清楚對方經濟狀況,對方前來探視時候,不斷提到他們家裡有老人家,他們看病支出很多費用,且對方又提到好幾次他們弟媳是律師...
朋友看車牌號碼,似乎是新車...
10.預計一年後還住院需拿出鋼釘,對方保險員說那個很簡單啦,住院幾天拿出來就好,真的像他說的這麼容易嗎?如果他先估算費用以強制險理賠,這樣好嗎?
目前醫療費金額約為10萬多(含看護與急診、車資費用)
薪資損失(未含年終):18萬 (只看存摺轉帳的話,扣掉的勞健保費用看不到,向公司申請明細會比較好嗎?還是扣繳憑單就好?)
精神求償:?????
我只想拿到合理的範圍賠償,然後養好身體趕緊回歸正常生活,
以上,想請有經驗的各位大大幫幫忙...><
更新1:
車禍肇事責任分攤問題,只求能夠盡量合理,對於和解真的有些茫然無措...... 感謝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