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是加拿大公民,回港居住多年(已申請為non-resident),並與家人在港擁有物業,而現打算返加拿大定居。想請教:
1. 將來在加拿大報稅的時候,在港與家人聯名的物業(一直都是家人自住),是否需要申報給加拿大政府及要納稅?
2. 若果將來這些物業放售後,我想將資金轉到加拿大,是否亦需要申報及納海外物業稅?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20 19: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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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221170000AArxZ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