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法律中,為什麼只有保障市民但不保障司機呢?

2017-02-19 2:09 pm

回答 (2)

2017-02-20 8:07 pm
http://www.judge.gov.taipei/ct.asp?xitem=2812&ctnode=964&mp=117051
https://youtu.be/WSO0skQwlU0
.一般車禍雙方都有過失比例,各自出部份損失和解簡單快速解決,有爭議送交通事件裁決所裁決即可,有人傷亡金額難喬再找調解委員會,喬不攏再於六個月內走法律訴訟邊告邊和解。
2017-02-20 2:04 am
交通法規迂腐老舊不能適應現代人因駕駛環境改變的需求 道路設計.交通標誌與紅綠燈號誌有待改善 官員不知民間疾苦 年輕立委沒有人生經驗 專業知識不足 依賴蒐集網路資料照稿背誦的愚蠢問政方式 程度差到讓人民看笑話 立委經常通過亂七八糟的法案 讓人民無所適從 尤其是[一例一休][年金改革]這種有如垃圾鴿等級的鳥法案 讓人民無所適從 這種愚蠢至極的政策 讓人民傻眼又搖頭不知如何去適應這種奇怪的法案 遊覽車駕駛的職業安全沒有保障 休假權益與人格尊嚴沒有受到官員的重視 台灣人不夠尊重中下階層的勞工與各行各業有謀生技能與專長技術的師傅 經常以薪水職業類別來評價每個人生存的價值與意義 這是台灣人[萬般皆下品 唯有讀書高]這種錯誤又落伍的觀念造成的低水平文化 政治人物經常濫用特權為自己政黨的利益鋪路 設定太多有利自己政黨選票的奇怪政策 真是藍瘦香菇罄竹難書 找不到更適合的形容詞來形容台灣這種變態的官場文化 簡單說 不論遊覽車司機或飛機駕駛因意外事故死多少個 都不如死一個高級政務官或政黨的重要幹部那樣 能夠受到綠營豬頭媒體的重視


收錄日期: 2021-04-18 1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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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219060957AAitB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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