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他人回鄉証在羅湖過关係咩罪,會点!?

2017-02-17 12:54 am

回答 (1)

2017-02-17 3:40 pm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一【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不多於三年,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07: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216165439AAwW7ST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