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判處死刑但緩刑三年,是不是說三年內不會執行,三年外就永不執行呢?
如果判處死刑但緩刑三年,是不是說三年內不會執行,三年外就永不執行呢?
回答 (1)
死缓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简称,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死刑制度。
死缓是中国刑罚种类中死刑的一种,即属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对其判处死刑但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制度。
根据中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 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死缓本身并非一成不变,宣告死缓之后,尤其是当缓期二年期满之后,就面临着如何执行的问题。根据中国《刑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有三种后果,现归纳如下:
1、 减为无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 减为25年有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 执行死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00: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216053158AA9MmGG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