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犯強盜案,對方情侶堅持提告?
我跟家母的傷害官司還未平
我兒子昨天夥同同學在公園
持刀勒索在公園聊天的情侶
得手後對方情侶去派出所報案提告
警方調監視器很快找到兒子跟同夥
在派出所對方情侶堅持不和解
說要告到底把我兒子抓去關...
我跟兒子都不能坐牢
不然家裡怎麼辦
回答 (6)
板主, 請讓您的兒子去坐牢罷! 您的兒子去坐牢, 國家幫您管教! 反而您檢回一個兒子! 假如 您的兒子不去坐牢, 將會後患無窮! 而且您隨時會永無寧日! 板主,要孝順自己的父母! 孝順要即時, 除非您的父母嗜賭如命! 奉公守法 則心安!
不能坐牢?家裡要怎麼辦?不怎麼辦!大不了就是以牢為家!
我個人認為,你不用問了,反正沒有悔意,把你和***抓去關一次
,你們才會知道自己做錯事。
上次不是還在那裡大罵警察搜你的身違法,然後嚷嚷著要聲請國賠?
講得好像法律是你規定的,警察不能以現行犯搜你的身,怎麼現在計
程車要求十億元才要和解了,「才」知道自己做錯事?不錯嘛!一波
未平一波又起,孩子又去搶人家的錢?不錯嘛!一代比一代還要大尾
,那還要問什麼?你們有什麼好怕的?傷害罪最多判六個月可易科罰
金而已,拿錢抵罪罷了!反而是你兒子的強盜罪,想要沒事是比登天
還難!
能犯法, 不能坐牢?
你兒子同夥強刼,在戒嚴時代是唯一死刑,你卻是決定不能坐牢??現在罪犯人權真囂張
和家母傷害罪官司? 對直系親屬應罪加重量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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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兒子犯第三二八條普通強盗罪, 加上三二一條狀況犯了二項, 持刀並結夥。 因而成了加重強盗罪是七年以上刑期,
第 321 條
犯竊盜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於夜間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
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
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
六、在車站或埠頭而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28條(普通強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犯強盜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強盜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第330條(加重強盜罪)
犯強盜罪而有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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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傷害罪
第27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41)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184) 行政函釋(1)
第278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280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七十七條或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281條 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賠些錢跟對方取得合解書,看法官最後是否給個緩刑的判決。(雖有合解書,但不一定會判緩刑,也有可能判關)
入監服刑未報到就會變成通緝犯,最後還是會被強押進牢。
強盜罪屬非告訴乃論罪,和解也無法撤告。
至於不能坐牢這點,恕我無法理解。
收錄日期: 2021-04-18 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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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208074522AAoYi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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