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一例一休?公司這樣算正常嗎?

2017-01-30 7:11 pm
1.連續上班十天,都沒有任何的補休
2.每天都要整理一百間的客房,如果沒整理完就不能下班,還不算加班,飯店業都都這樣嗎?
3.上頭叫我每天提早一小時半到公司,晚好幾個小時下班,且都沒有加班費

這些算正常嗎?
更新1:

什麼是一例一休?公司這樣算符合依例一休嗎?

回答 (5)

2017-01-31 12:05 am
你們公司已經違法囉,去年十月的樣子勞工局就有規定勞工連續工作不能超過六天,也就是說第七天一定要休,你可能打電話到勞工局問問看,去年我做保全有一次連續工作13天,我朋友才跟我說的,後來我是有上網查到,但事情都過了我也懶得追究,情面問題,如果你要追究可以先打電話到勞工局洽詢比較快,順便可以詢問後續怎麼處理,這裡很難問到專家。
2017-02-06 7:24 pm
「一例一休」就是每7天之內,一定要有一天是例假日、還要有一天是休息日。基本上,哪一天是例假日?哪一天是休息日?應該由勞資雙方達成共識後確認之,「例假日」的這一天,除非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這還要經過各縣市主管機關同意才算),否則,絕對不能要求勞工到班工作(即使勞工本人同意也不行);而「休息日」的這一天,雇主要求、勞工也同意之下,勞工可以到班工作,但是,要依照新修訂的延時工作工資給付標準付給加班費。
2017-02-05 4:09 am
所謂一例一休,就是指勞基法實行兩週八十小時的工時後,已經是周休二日的制度了,而勞基法本來就有規定七天內,有一天是例假日,那麼週休二日之後通常又會有一天的休假日,

若你的工司是常規的週一~週五的工作,那麼週六就是休假日,週日就是例假日;而休假日可以加班,但例假日不可以加班(即便員工雇主雙方OK都不行)。

你的情況當然不正常,若你有打卡記錄,可以到勞工局檢舉,請勞工局進行勞動檢查,但切記提醒勞工局人不要只檢查你的出勤狀況。
2017-01-30 8:24 pm
這樣做是一個人當二份工作,留下證明可以提告,取回應得工資。
2017-01-30 7:13 pm
這可以打電話去勞工局詢問,,


收錄日期: 2021-04-20 19: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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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130111130AAf00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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