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以下房署條例,只要租戶係年長租戶(假設公屋只有父母二人住,並過60歲)就可以加一名子女入去?該名子女使唔使好似申請公屋時通過入息資產審查先加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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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長租戶的一名成年子女,不論婚姻狀況,及其家庭 成員,均有資格申請加入戶籍,但須通過「一個家 系」的條件(即若戶籍已包括成年子女,便不得加 入其他已婚子女;而若戶籍已包括已婚子女,便不得 加入其他成年子女)。
如申請把上述第(3)至(8)類別人士加入戶籍,有關家庭(包括擬加入戶籍人士)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以核實資格。「全面經濟狀況評審」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分別為「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和「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所用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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