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然,中世紀教廷腐敗,什一稅,贖罪券之斂財行為及教皇墮落等劣行造成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最後因聖經一句:義人因信得救而造成新教興起。但我個人因以下兩項觀點而討厭新教:
1. 十誡有謂要孝順父母,惟新教否定耶穌代父約瑟及生母瑪利亞。但神既然賦予人有自由選擇之權利,即瑪利亞有權在耶穌未誕生時選擇墮胎,不要這被稱為聖神降孕但事實無中生有的胎兒。或者約瑟有權選擇休瑪利亞這個懷他人胎兒的妻子,任由他人殺死她們兩母子而耶穌未在30歲顯神績便死掉了!試問他們既要啞忍委屈,又要供養耶穌成材,理應要讚美這對夫妻。但在基督宗教,只有基督教新教漠視他們,在十誡謂要孝順父母但新教反而不重視此對耶穌父母,其自打嘴巴教義,令人反感!
2. 如果因為天父,耶穌及聖神(新教稱為聖靈) 能行神績就應被膜拜。難道瑪利亞及歷代聖人(例如德蘭修女) 因沒行神績就不應被稱頌?!這是否意味三位一體的三聖因能行神績而應比無法行神績但重視心靈美善的聖母聖神更重要?!是否本末倒置?!
有關問題敬請新教教徒回應,t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