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兒子已經3歲,我跟老公去年5月結婚,但兒子並非他親生的,我們去戶政登記時有把小孩一起登記到他名下(登記生父),但最近小孩的生父突然來搶監護權,並一直騷擾與恐嚇,請問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我該怎麼防止小孩被搶走?

2017-01-17 11:30 am

回答 (8)

2017-01-17 4:07 pm
✔ 最佳答案
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置之不理

我該怎麼防止小孩被搶走?

不必防止

民法
第 1065 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第 1067 條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
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
,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

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生父不得向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提起認領之訴。

非婚生子女未經生父認領也未經生父撫育者,生父就是路人甲,一點皮條也沒有。
2017-01-18 8:10 am
版主是個多情種子,兒子已3歲,去年才結婚,當然兒子不是他的,應該只是掛名而已。但兒子是登記在他名下,現在要來爭監護權。妳老公也很奇怪,為何要爭監護權?上法院不一定他會贏。
首先是你兒子血型可能會不一樣,血型不一樣就是沒有血緣關係。也可能血型剛好相同,這就要DNA比對了。
DNA比對要花錢的。
還有一種方式,就是毛澤東理論,在棒球棒的談判下說話都會輕聲些。
2017-01-24 10:56 pm
若隱瞞婚生子女而與現行夫登記為生父<試問出生證明登記何者為生父?若並非現行夫所生子女而隱瞞戶政單位登記子女為生夫恐涉嫌觸犯刑事偽造文書罪<此不得不深思而成為真正生父提告有利證據>>>>
2017-01-17 1:27 pm
先問小孩的生父是否與母親結婚,是否有認領小孩?
若以上皆為非,對方是無權搶小孩。
至於所謂騷擾恐嚇,要以實際狀況下去研判。
2017-01-20 9:52 am
http://www.life1995.org.tw/
生命線也有法律服務,找志工聊聊!
https://youtu.be/T59n5aPHenk
2017-01-19 10:12 pm
交由律師處理便好了
2017-01-21 9:22 am
很多夫妻:當初就是相愛的情侶,才會走上紅毯
( 有了愛的結晶,生了小孩 ),
有些夫妻恩恩愛愛一輩子.有些最後要打官司.離婚收場.甚至家破人亡.
(事出必有因) 所謂娶妻前生子後
新生兒名字取的好,六年之內買車子買房子,取的不好. 父母親生意失敗.公司工廠倒閉.官司是非纏身.夫妻離婚嚴重會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還有一個家有錢沒錢,是看太太的名字.
很多人辛苦一輩子,不知道是自己名字不好所影響!
還有很多人不知道,苦了一輩子,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改錯!
開店或公司,會不會賺錢,就要看名字取的好不好喔!

許多人一輩子奔波辛苦,諸事不順,到處求神問卜、算命、改命改運,還是事與願違,其實不知道問題就在名字上。

其實大家都不知道,人一輩子的事業工作、婚姻感情、身體健康、人際關係、錢財運的好壞在名字上.

我是從花蓮搬到新竹的泰雅族原住民,我在開洗車廠的..
原來抱著很多的希望,跟父母親借一些錢,投入創業.
無奈洗車廠開不到半年,沒什麼生意,就做不下去了!
不只員工薪水發不出來,自己的生活更是痛苦不堪!
公開場合也就不便再多說.
在網路上 ,我看了老師網站資料,覺得感覺不錯!
於是鼓起勇氣,打了電話給老師,從電話與老師請教得知,
不只是我的名字不好,還有我的洗車廠名字也取錯!
{想起我的洗車廠名字,還是找電視很有名的老師幫我取的,花了很多錢,還把我取錯,真的是無奈! }
當然我現在不只洗車廠的名字改好,連我個人的名字也都改好了!
現在洗車廠生意也好很多,就是覺得自己改名字之後,
真的有改變才會有空就上網.幫網友介紹老師!
http://blog.xuite.net/yulin831018/twblog
http://yulins.myweb.hinet.net/
2017-01-20 3:41 pm
法院在審理酌定子女監護權人的判斷標準
1.子女的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2.子女的人格發展之需要。
3.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4.父母保護教養孩子之意願及態度。是否有加害子女身體、不盡父母之職等行為。
5.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例:子女和舅舅、 阿姨或叔父)
6.父母是否有不為社會所容許的虐待、性行為、遺棄、酗酒、是非道德、價值觀等狀況出現。
7.父母能照顧、陪伴孩子的時間。
8.當監護人無法充分的實施監護時,第三人協助的可能性有多大(例:娘家、其他家人的協助)
9.兄弟姊妹盡量置於同一監護人之下。
10.子女的意願願望。

除上述條件以外,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五條也有規定,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該子女。


另外如有騷擾與恐嚇的情形發生,可先蒐集證據(如錄音或向電信公司付費申請來電紀錄),到時提告才較有機率成功.
2017-01-17 7:09 pm
法律版版友你好
很遺憾你遇上了這麼複雜的狀況
相信你很想要擺脫前夫的糾纏吧
雖然已經有板友回文了
但是為了能夠讓你有更完整的了解
以下我會盡量就你的問題詳細回答

小孩的生父短時間內是無法搶走監護權的
因為在法律上小孩的生父登記的是你現在的老公
前夫在法律上目錢來說什麼都不是

但是你要注意的部分是
前夫或許有可能提出你跟老公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訴訟
用這個方向來讓你跟老公背上刑事官司
再塗消你老公是生父的登記

最後
前夫騷擾跟恐嚇的部分你可以考慮提出恐嚇罪的訴訟
或是提出保護令限制前夫再來接近你

以上回復希望能解決你的疑問
因為不知道你對於法律了解多少
所以我盡量不要用太多的法律用語回應免得造成你更多的疑問
如果有回答不夠詳盡或是你還有其他的疑問隨時歡迎你跟我聯絡

丁威中律師 0971000150
line:pittding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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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20 19: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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