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我朋友是去年12月底時進去關的今年2/28有機會被判緩刑嗎?他是被判7年有什麼辦法可以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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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我朋友是去年12月底時進去關的今年2/28有機會被判緩刑嗎?→不是已判刑7年嗎?那2/28還要判甚麼呢?是有上訴嗎?若有上訴那應該還不會進去阿。若沒上訴那你應該是要問今年2/28總統是否會行使減刑權,若是問這個的話原則上是沒了啦,因到現在為止,還沒聽到總統令行政院制定減刑條例,制定後尚須立法院同意再經總統公布才會生效,就時程上而言已來不及了。緩刑是不可能啦除非上訴經上級法院改判,但都已在執行了代表是此案已定讞所以也沒上訴的可能了,怎可能會再判緩刑,若有緩刑是法官在宣判時會一併宣判的,所以法官在宣判時沒一併宣判緩刑的話,判緩刑雖是法官職權不過還是有限制的,並不是法官可任意判的。依法能判緩刑者需是宣判刑在2年以下,那就代表沒了。
緩刑法令依據如下〈刑法§74條規定如下〉: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前項情形,應附記於判決書內。
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
他是被判7年有什麼辦法可以幫他?→拿些獨要進去給他,讓他直接死在牢裡,別再出來作奸犯科;或是弄個應召女進去讓他爽一下,紓緩一下他的心情。
我未婚妻判"偽造有價證券"4年6月另一條不知道什麼6月⋯合併➡️5年2月之前有被羈押三個月又一個禮拜:…我未婚妻他沒雙親上禮拜上班時在店裡被員警盤查以通楫逮捕~現。在台北女所"我跟她同居證明寄進去了我大概多久才可以去跟她面會.上面的案子是在花蓮發生,重點是她的罪名還沒判下來之前有限制居住然後已解除,那天在陪同我未婚妻一起去警察局做筆錄發現她的戶籍己被她寄養家庭給牽到戶政.同居證明我寄信給她;是否她可回信给我?…如果他可回信.那她寫我目前住所、還是一定要跟同居證明一樣寄去我戶籍上的住址?我妻初犯但通緝歸案她這案假釋好報?他大概什時候可以報假釋…?
判七年還要求緩刑?免談!刑法看一下吧!
白紙黑字清清楚楚。
1.緩刑 在法官判決時就要給了 現在不可能給
至於減刑條例 立法院短期內不可能成立
況且 7年有期徒刑也不在減刑範圍中
2.沒有 一切看他自己在監獄的表現
收錄日期: 2021-04-20 1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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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116164525AAa3k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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