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未成年性行為一問?

2017-01-13 7:50 pm
雙方滿14未滿16,雙方自願發生性行為後邊個要負法律責任?係咪兩個人都有罪?
同點處理?
更新1:

如果女方報警,男方可吾可以告返佢?

回答 (1)

2017-01-13 8:16 pm
按照澳門《刑法典》的規定,如雙方都滿14歲未滿16,已觸犯了“對兒童的性侵罪”的規定,但由於他們都未滿十六歲,故不用負上刑事責任。然而,法官可因應情況而對他們採取《未成年人司法管轄範圍內的教育制度及社會保護制度》內的措施。他們既是有關行為的被害者,但同時亦是行為的實施者,若他們的年齡為滿十二歲但未滿十六歲,則法官可對他們採取教育制度的措施,包括:訓誡、命令作出某些行為、教育上的跟進,以及半收容或收容他們於少年感化院

收錄日期: 2021-04-28 17: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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