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傅斯年撰寫的〈歷史語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以及桑兵等本學期讀物,請略述為何傅斯年將語言學和歷史學結合、並舉;你覺得有沒有道理。?
回答 (1)
史料論略
我們在上章討論中國及歐洲歷史學觀念演進的時候,已經歸納到下列的幾個結論:
一、 史的觀念之進步,在于由主觀的哲學及倫理價值論變做客觀的史料學。
二、 著史的事業之進步,在于由人文的手段,變做如生物學地質學等一般的事業。
三、 史學的對象是史料,不是文詞,不是倫理,不是神學,並且不是社會學。史學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藝術的建設,不是做疏通的事業,不是去扶持或推倒這個運動,或那個主義。
假如有人問我們整理史料的方法,我們要回答說:第一是比較不同的史料,第二是比較不同的史料,第三還是比較不同的史料。假如一件事只有一個記載,而這個記載和天地間一切其他記載(此處所謂記載,不專指文字,猶史料之不以文字為限。)不相干,則對這件事只好姑信姑疑,我們沒有法子去對他做任何史學的工夫。假如天地間事都是這樣,則沒有一切科學了,史學也是其一。不過天地間事並不如此。物理化學的事件重複無數,故可以試驗,地質生物的記載每有相互的關係,故有歸納的結論。歷史的事件雖然一件事只有一次,但一個事件既不盡止有一個記載,所以這個事件在或種情形下,可以比較而得其近真;好幾件的事情又每每有相關聯的地方,更可以比較而得其頭緒。
在中國詳述比較史料的最早一部書,是《通鑑考異》。這是司馬君實領導着劉攽劉恕范祖禹諸人做的。這裏邊可以看出史學方法的成熟,和整理史料的標準。在西洋則這方法的成熟後了好幾百年;到十七八世紀,這方法纔算有自覺的完成了。
參考: 傅斯年,〈史料論略〉,《傅斯年全集》,(台北:聯經,1980),頁337-338。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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