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哦,我要寄存證信函給前男友,我要回我買的東西,我已經告訴對方了,他有說過會還東西,可是都沒有還我東西,請問一下哦,我存證信函如何寫?

2017-01-08 11:30 pm

回答 (5)

2017-01-09 9:18 am
版大你好
很遺憾你在分手之後還要面對這些繁雜的問題
相信對方推託的態度應該讓你感到相當的生氣與無奈吧
雖然已經有板友回文了
但是為了能夠讓你有更完整的了解
以下我會盡量重從頭詳細回答
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基本上存證信函沒有一定個格式
你直接上網找範例就可以了
可以寫得很白話文也可以寫的跟法律專業人士一樣都無訪
你這一封的內容只要提到說有那些東西是你的
要求對方在一周之內返還
不然對方可能就會涉及刑法的侵占罪

以上回復希望能解決你的疑問
因為不知道你對於法律了解多少
所以我盡量不要用太多的法律用語回應免得造成你更多的疑問
如果有回答不夠詳盡或是你還有其他的疑問隨時歡迎你跟我聯絡

丁威中律師 0971000150 line:pittding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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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7:33 am
就看板大要回甚麼東西 就在文中寫明就好
2017-01-09 3:02 am
按照你的描寫似乎所謂存證信是否等於掛號信呢? 若果是的話,就祇是證實和擔保曾經將該信內的物品寄出並到達目的地而已. 有鑑於此,本人認為你應該請教律師,俾能獲取他們證明;從而發出律師信給你的男朋友,討回物品方為上策. Yip
2017-01-08 11:50 pm
你買的當初是寄放或贈與? 若贈與, 是不能要回, 若是你寄放, 他不還則是侵佔。
存證信函到郵局買,存證信只是證明你有通知他, 本身沒有約束力,你直接提告也行,
2017-01-08 11:34 pm
一般人所稱的「存證信函」
其實乃郵局存證信函的簡稱,顧名思義可說是一種具有保存證據效力的函件或書 信。
所謂「存證信函」,就是經過郵局來證明發信日及發信內容為何的一種證明函件,達到告知義務的效果。
其實存證信函最大的用途在於通知並警告對方,因此一 般人是不喜歡收到的!
而存證信函需準備一式三份,其中郵局留存一份,以備日後萬一有訴訟或糾紛時可依此證明,此亦為郵局存證信函最重要的功能。



1. 存證信函是指藉由郵局證明信件內容及發信日期、收信日期的信件文書。
2. 存證信函僅能證明發信人在信中表達了一定的意思表示,而且收信者確實收到了信件。
3. 存證信函並不能夠代表發信者確實擁有信中敘述的權利,也不能夠代表收信者即負有信中所敘述或要求的義務。
4. 因為訴訟程序相當注重實質證據,書面證據的證明力比言詞證據的證明力要高出許多。因此寄存證信函主要的目的在於"確定曾經告知對方自己希望發生的法律效果",以便將來雙方訴訟時,得提出存證信函作為訴訟證據。

收錄日期: 2021-05-01 14:25: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70108153022AAwKC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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