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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伊薩克‧牛頓(Isaac Newton,西元1642~1727年)時,英國的培根主義與法國的笛卡兒思想已經被融合在一起,牛頓便是一位充分使用他們知識的人。伊薩克‧牛頓是一個位虔誠的宗教信徒,也是一位充滿幻想的人,滿腦子的神學思想,他認為笛卡兒的機械論充滿了無神論的因子,便對笛卡兒的機械論進行批判,企圖透過理性分析方式,重新構造這個世界,並且將他的方法運用到科學的各個不同的領域,為他自己的世界觀樹立一個合目的性(finalite)。
由於牛頓曾經接受良好的數學教育,也完成贊同笛卡兒對數學的重視,而且他在非常年輕時就被皇家學會所吸收,並且在萊布尼茲(Leibnitz)和貝爾努利兄弟(freres Bernoulli)領導下,進行微積分領域的研究,對數學的進步貢獻出自己的心力。當時的他想將地心重力和星球間的引力進行比較,為此他以伽利略、克卜勒等有關力學與天文學上成就為基礎進行研究,最後他的天才想法在西元1687年出版的總結報告《自然哲學的數學原則》(Principia Mathemctica, Mathemctical Principia of National Philosophy)中作了說明。
在此書中他提出所有的運動,不論是在地球或在太陽系中,都可以用同樣的數學公式來計算,與相距物體間相互作用力的觀點-萬有引力(Universal Gravitation),而在萬有引力便是他用來解釋為什麼地球上的物體都是落向地心?接著牛頓的這些觀念就被用來解釋地心重力和潮汐現象。不過這部作品在笛卡兒主義鼎盛時,受到了相當的冷落,大部分法國學者在路易十四戰爭結束之前並沒有真正承認它。在《自然哲學的數學原則》的第二版中,牛頓為了維護他的作品,他對自己的想法作了更為詳盡的闡述。儘管牛頓對事物起因探討的反對態度不如馬勒伯朗士那麼堅決,但他主張繼續實驗。
參考: 劉增泉,〈第三章、西洋近代史〉,《西洋文化史》,(台北:五南圖書,2007),頁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