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台灣的原住民族分佈很廣,且有各自獨立的語言和文化,試問:台灣有那些主要的原住民族群?各原住民族群原有聚集地為何?各原住民族群有何重要的文化特徵?現階段的都市化與工業化對原住民之傳統文化有何衝擊?

2016-12-30 10:54 pm

回答 (1)

2017-01-01 1:23 am
原住民社會

壹、 平埔族

一、「平埔蕃」、「熟蕃」
  漢人自古以來將周邊的非漢族稱為東夷、西戎、北狄、南蠻,中國明代稱臺灣之原住民為「東蕃」。從中國清代文獻可知此時期將臺灣原住民總稱為「蕃」,而將居住在臺灣東北部的宜蘭平原、西部的平原、丘陵地帶的原住民稱之為「社蕃」、「土蕃」、「化蕃」、「歸順蕃」。這些原住民與漢人接觸較早,相互溝通較易且大多居住在平原或丘陵地,因之漢人亦稱之為「熟蕃」或「平埔蕃」,後來又以平埔族稱之。

二、平埔族的族群與分布
  平埔族一般分為西拉雅、洪雅、貓霧拺、巴布拉、巴則海、道卡斯、凱達格蘭和噶瑪蘭等八族。
  西拉雅族之分布地區北起臺南平原,南達屏東平原之平地或山麓地帶。本族可再分為西拉雅、馬卡道、大武壠等三支族。文獻上的新港社、大目降社、蕭壠社、麻豆社、目加溜社、上淡水社、下淡水社、茄拔社或芒仔芒社等即是西拉雅族的聚落。
  洪雅族分布於臺中縣霧峰鄉以南、臺南縣新營市以北以接近山麓的平地。萬斗六社、貓羅社、南投社、北投社、西螺社、諸羅山社與哆囉嘓社等都屬洪雅族的聚落。
  貓霧拺族(即巴布薩族)分布於彰化平原的大部分和臺中盆地的一部分。貓霧拺社、半線社、二林社與馬芝遴社都屬此族。
  巴布拉族分布於臺中縣清水鎮以南、大肚臺地以西之海岸平原地帶。牛罵頭社、沙轆社、水裡社、與大肚社等即屬此族的聚落。
  巴則海族主要分布地為豐原市,其分布範圍北抵大甲溪岸,南到潭子鄉,東達東勢鎮,西至大肚山一帶。岸裡社、樸仔籬社、阿里史社與烏牛欄等社皆屬巴則海之聚落。
  道卡斯族分布於臺中縣大甲鎮以北,苗栗鎮沿海地帶,北抵新竹市附近之海岸平原地帶。大甲社、苑裡社、吞霄社、後壠社和竹塹社等社都是道卡斯族的聚落。
  凱達格蘭族主要分布地在臺北盆地,其範圍北起基隆市,南抵桃園縣。霄裡社、擺接社、秀朗社、武朥灣社、錫口社、毛少翁社、八里坌社、小雞籠社、大雞籠社、金包里社、三貂社等社都是凱達格蘭族的聚落。
  噶瑪蘭族分布在宜蘭平原,棋立丹社、馬麟社、打馬煙社、歪仔歪社和里荖社等社即為噶瑪蘭族的聚落。

三、平埔族的社會
  平埔族族群多,各族的社會組織有所差異,就一般而言,各部落不相統屬,各有自己的領袖,社會中男女有別,男子依年齡分長老和丁男等若干階層,社會地位以年長為高,負責政治事務。根據荷蘭文獻的記載,知西拉雅族之新港、麻豆、蕭壠一帶,其部落由四十歲以上的長老十二人組成之長老會議領導,長老會議之會員任期兩年。凡重要事務概由長老會議在公廨先開會討論磋商,然後再將討論磋商所得的決議案,向部落公眾徵求同意後,始可付諸實施,未經公眾一致同意的長老會議決議案無法律效力。前述丁男係指年齡在十七至二十一歲之間的未婚男子,夜間宿於公廨,其職責在於戰爭和打獵,接受長老的差遣。根據日本學者伊能嘉炬的調查,巴則海族男子依年齡分成兒童級(初生至十三歲)、青年級(十四至二十歲)、成年級(二十一歲至三十歲)、中年級(三十一歲至四十歲)和老年級(四十歲以上)等五級。平埔族大部分為母系社會,行招贅制,男人隨妻而居,男人替妻家服勞役,因此女性在家庭中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家庭中女性尊長為家長,由女性傳承家系,親族組織由母系親族所形成,凡重要家務,都由女性家長為主體而處理之。此外,女性負責耕稼、紡織等主要生產工作。


貳、 高山族

一、 高山族的族群與分布
  臺灣原住民做學術性之系統分類,始自日本殖民統治時代。當時日本人將原住民之高山族或分為九族,目前我國也將原住民分為九族。這九族為雅美族、阿美族、卑南族、排灣族、魯凱族、鄒族(又稱曹族)、布農族、賽夏族和泰雅族。
  雅美族居住在蘭嶼島,島之東岸有伊瓦根努、伊拉魯米魯庫和伊拉拉萊三個聚落,島之西岸有伊馬烏路魯、伊拉泰和椰油三個聚落。
  阿美族分布於花蓮臺東縱谷平原和臺東海岸山脈東側之海岸地帶,即北起花蓮縣的新城鄉,南到屏東縣的牡丹鄉、滿洲鄉皆為其分布範圍。
  卑南族主要分布地為臺東縱谷南部,一部分散居在恆春半島上。
  排灣族主要分布地為臺灣中央山脈之南段,即北起武洛溪上游之大母母山一帶,南到恆春半島,東南邊則包括山麓和狹長的海岸地帶。
  魯凱族主要分布地為臺灣南部中央山脈的東西兩側,即西側的荖濃溪支流卓口溪流域或隘寮溪流域,東側的呂家溪流域皆為其分布流域。
  鄒族分布地在玉山西南方,而以阿里山為主要分布地。
  布農族大多居住在臺灣中央山脈約海拔一千至一千五百公尺間的山地。
  賽夏族分布地為中港溪上游的南河與後龍溪上游的八卦力溪流域,約當今新竹縣五峰鄉及苗栗縣泰安鄉、南莊鄉境內。
  泰雅族分布地非常遼闊,即南投縣埔里鎮與花蓮市一線以北的大片山地皆為其分布地。

二、高山族的社會
  高山族的族群多,其社會組織互異,茲分述如下:
(一) 賽夏族、布農族和鄒族的社會
此三族為父系社會,家系和家產由男性繼承。但無男性子嗣時,賽夏族的
情形是家系和家產可由女兒繼承,布農族的情形是女兒可繼承家產而不得繼承家系。這三族的部落都有完整的氏族組織系統。氏族是部落的政治、經濟和宗教活動之基礎。部落公共事務,由氏族族長會議領導。族長會議之上有部落首長,負責執行族長會議決定之事務。
(二) 雅美族的社會
此族為父系社會,家系和家產由男性繼承,其社會中沒有氏族組織或階級
組織,但有與經濟生活最為密切的漁團組織,以及解決聚落紛爭的長老會議。漁團組織為雅美族社會中最為重要的組織,其漁團組成和漁船的建造是同時進行的,其成員有造船、修船與漁獵的義務,也有平分漁獲的權利。至於聚落長老會議係由聚落中年齡最長者,召集幾位長老(聚落中二、三位年齡高而受敬重的老人)及族長所組成。此長老會議,並非定期性會議,只是聚落內或聚落間有紛爭事項發生時才召開。
(三) 泰雅族的社會
此族為父系社會,家系和家產由男性繼承,無子嗣時家系和家產可由女兒
繼承,但女兒需要採行招贅婚。泰雅族大多為小家庭,家庭成員通常是一對結婚的夫婦和其未婚的子女,子女結婚後遷出另築新屋成立新家,父母與長子或幼子同居。由於泰雅族大多為小家庭,因此其社會中大於家庭之親族團體之組織較為鬆懈。此族社會中較為重要的團體是祭團,它是以部落內有近親關係的人為核心,加上遠親以及一些沒有血親關係的友人所組成的團體。此種團體不僅取代了親族團體的功能,且兼有地緣團體的作用。部落的公共事務由部落首長和部落長老會議來處理。部落首長通常由部落內主要祭團領袖所推舉產生的,有的部落首長是世襲的。
(四) 阿美族和卑南族的社會
此兩族同為母系社會,家系和家產由女性繼承,無女嗣時由兒子娶婦繼
承,而社會之公共事務由男性負責。部落之公共事務之處理與男子年齡組織和男子集會所有密切關係,換言之,集會所是男子年齡組織之政治活動中心。部落事務是透過部落的領袖會議來推動,可以說此一會議為部落的領導中心。部落領袖會議的成員,是由年齡組織中,較高年齡級的成員中選任,而部落首長是由部落首領中推選產生,係整個部落的最高領導人。

(五) 魯凱族與排灣族的社會
此兩族為雙性嗣系社會,家系和家產男、女兩性皆可繼承,惟魯凱族以男
性為優先,當無男嗣時,才由女性繼承,而排灣族則男女不拘,即由子女中最年長者繼承。排灣族之親族組織,可說是我國原住民各族中最為複雜的親族組織。魯凱族和排灣族的社會有貴族、世族和平民之分,農地、獵場、漁區都屬於貴族所有,凡平民皆需向貴族服勞役和繳租稅。部落之公眾事務由部落會議處理。以排灣族為例,部落會議有部落貴族會議、部落平民會議、祭儀會議、軍事會議和部落公審會等會。
參考: 黃秀政、吳文星、張勝彥,〈第二章、史前時代〉,《臺灣史》,(台北:五南,2002),頁24-29。


收錄日期: 2021-04-30 2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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