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的反分裂法是不是針對各種分裂中國大陸的勢力,不光是對付台獨分裂勢力?

2016-12-28 5:47 pm

回答 (4)

2016-12-29 10:45 am
中國的"反分裂法"只適用於中國國內!

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互不隸屬,"反分裂法"不適用於台灣!
2016-12-28 6:20 pm
請問美國及奧洲為何沒說英國是它們祖國

我們承認台灣大部分人的祖先來自中國

台中兩國各自獨立是很自然的事應互相祝福及照顧就像英美

也像自然界樹大分支一樣

如果家庭也定一個反兄弟分家法那不是很可笑

況且台灣這塊土地屬台灣所有住民獨不獨立和中國無關

世界是只一個中國但台灣不叫中國
2016-12-28 6:34 pm
只是針對台獨耶,因為阿扁才搞出來的耶。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tai_gang_ao/2005-03/14/content_2694168.htm


    新華網北京3月14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四號

    《反分裂國家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05年3月1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5年3月14日(完)


    新華網北京3月14日電

    反分裂國家法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了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臺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中略]

    第八條 “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照前款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和組織實施,並及時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

    第九條 依照本法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並組織實施時,國家盡最大可能保護臺灣平民和在臺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産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減少損失;同時,國家依法保護臺灣同胞在中國其他地區的權利和利益。

    第十條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完)     
2016-12-28 5:48 pm
任何分裂祖國的勢力,都受反分裂法的限制。
祖國一但分裂,台灣沒有半點好處。
台獨分子搞分裂祖國行徑是自作孽。

收錄日期: 2021-04-20 17: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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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1228094710AAtez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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