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騎樓佔用問題?

2016-12-27 1:54 am
請教各位先進:
我家是位於傳統市場內的二樓舊公寓的一樓,早上我有在騎樓擺攤,中午收攤。日前二樓住戶也在騎樓擺攤,因為騎樓所有權是屬於我們一樓的,所以在法院內我堅持要二樓把騎樓佔有物清空,法官也命他要把攤子清空,但是二樓住戶提出條件,要我也不能在騎樓擺攤,他才要清空,所以法官就命我們和解,要雙方都不要在騎樓擺攤。於是我現在是在騎樓外的馬路上擺攤(傳統市場早上的馬路都是攤販和路人,車子進不來),所以我沒有佔用到騎樓了,騎樓另一邊的攤商我是有告知要擺攤討生活我沒意見,但佔用到騎樓的話,有被檢舉的可能,希望能盡量往外移。但是二樓住戶從收到判決書的那天起,天天拍騎樓另一邊的攤商有佔用到騎樓的情形。現在寄存證信函給我,說我沒有遵守法院的判決,但是我現在是在馬路上擺攤,完全沒有佔用到騎樓,騎樓另一邊的攤商我也有告知別佔用到騎樓,但有時桌子或籃子還是會佔用到,現在二樓住戶說要告我沒有遵守判決書的規定,請問我該怎麼辦?對方告的成嗎

回答 (1)

2016-12-27 7:11 am
可是那不是你佔用的,他要告你不是不行,但根本找錯人了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58: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1226175446AAGFp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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