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幾個會計科目問題 1.在8月時做了一張傳票 借:應收帳款1000
貸:銷貨收入1000 但是在10月時發現錯了
沒有這筆帳,我應該如何更正錯誤?摘要要如何寫 2.店要關了,產生了一些遷移費用 例如搬運費,拆除費要做什麼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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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會計上發現錯誤.實務上[如果要留下[審計軌跡]找出原因就在[發現時作原分錄的對轉分錄就好].也就是原會計科目不同借貸方.沖轉掉.摘要直接寫明原因就可.如果是電腦記帳.就去該傳票改就好.
2.作營業費用的[其他費用科目.摘要就寫[搬遷費]].
參考: 台中順豐會計師事務所04-24716856
收錄日期: 2021-04-11 21:31:0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1222085249AA7aE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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