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必然真理,一定是全然真理;可是並非全然真理的,一定是一種必然真理。必然真理是在每一個可能世界裡,皆為真的;全然真理只需在現實世界裡為真,而無例外。只有必然真理才算是理性的真理,全然的真理雖然是種普遍的真理,卻不是種理性的真理,它是種事實的真理。舉例來說,‘凡人是人’是個理性的真理,它是必然真理。可是‘凡人皆有死’卻是個事實真理,它是個全然真理。
必然的真理或理性的真理的確沒有特定的經驗內容。它並不陳述現實世界的任何特殊的性質。也就是說,它並不陳述現實世界與別的可能世界之間,有所不同的性徵。
舉例來說:‘凡寡婦皆已婚’是個理性的真理,它是必然為真。正因為它是個必然的真理,因此不只在我們這個(現實)世界裡,凡寡婦皆已婚;在其他任何的可能世界中,如果有寡婦存在的話,她(們)都是已婚的。因此寡婦已婚並不是我們這個世界的特殊現象;它是一切可能世界的共同現象。因此‘凡寡婦皆已婚’這一必然真理,並不含有特定的經驗內容。它並不表述這個世界的任何特殊性徵。
相反地‘凡人皆有死’這一事實真理,卻大大不同。它道出在我們這個世界裡,人是會死的,而無例外。也許在其他有些可能世界之中,人可以不死,或者有人可以長生。因此人之會死並不是一切可能世界的通性,它是我我們經驗世界的特定性質之一。(當然也許也是另外某些可能世界的特定性質之一,但卻不是每一可能世界的共通性質)。
任何一個團體,雖然不一定有拘束它的法律,但在長久的時日以後,一定會產生一種不成文的習慣和教條。因為這種不成文的拘束,使得團體中的每一個人,都能夠不逾越規矩而生活。這種情形,本來就是很正常的。如果有問題,那就是由於產生了「如果不屬於那個團體,就沒有辦法安心的生活下去」的依賴性。
一個人在兒童階段,所要學習的是如何去適應團體生活。但當一個人進入成年階段以後,所應該學習的,却是「如何自我嬉遊」和「如何自我生活」。如果一個人在進入一個團體以後,就有了「不生活在這個團體中便不會心安」的想法,那就表示他實在不是一種有獨立性格,可以過自立生活的人。
一個人在進入人群,或是一個團體以後,就會連自己的姓名、地位和職業,都看成無關緊要。個人也就變成了依附群體生活的附屬品。
雖然他在這個團體中生活不會感到任何不安,但時間一久,便會將自己的自立性和自主性完全喪失掉。
在群體中渡過長久的團體生活以後,人們便會把忍耐個人孤獨生活的意願完全拋棄掉。而他所保留下來的,只是浮沉在人海的浪潮中,隨波逐流,飽食終日而無所用心,過著一種沒有意義,沒有刺激性的平淡生活。
「惠施怒而擊碎之,莊子曰:你沒打算以之為「腰舟」,與你一同 ...」
一個人必須有堅強而不可動搖的意志和穩固的精神支柱。他絕對不可因團體意識的影響而失落掉自我的獨立性格和自立精神。每個人都應該如此,因為只有在孤獨中才能產生出意識上的真正自立和自由。這是非常重要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PjKkKeV9fw
歧路亡羊 (二)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1021031510AAnCc8A
酒場浪子 · 2 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