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問題跟噪音連續兩分鐘以上,的判斷基準為何?
現在的狀況晚上10點頻率每10分鐘我有計錄到50分貝上下的括地聲或物品撞擊及放重物ㄉㄥ\的聲音~然後還有其他比較小的聲音,常到到半夜0~1點,有時晚上7點就開始了。半夜2~3點常有人發出很大聲1次被驚醒60~70分貝但就只有一次後面就不吵了,有時白天會聽到咚咚每2~5分鐘就來一次然後就這樣持續了2~3小時,一週2~3次...持續一個月半了,但分貝不高應該40附近但就是有人在你旁邊的牆上上方一直咚咚,晚上跟白天的狀況沒人承認。跟6~7~8樓都反應過了,只安靜了兩天,想知道2分鐘以上的基準為何。還有白天這種咚咚有法可管嗎?這根本不像是在施工,警衛說可能是在加工某種東西。
回答 (1)
若果晚上的聲音超過七十分貝使人難以安睡;應該報警求助. 至於白天則以七十五分貝為上限;但是噪音超過兩分鐘以上,似乎令人難以忍受. Yip
收錄日期: 2021-05-01 14: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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