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業務侵佔初犯老闆娘還是要告的話會被判易科罰金還是併科罰金?(如果老闆娘不和解的話呢?)※侵佔金額三萬一下已還清!!?
回答 (2)
易科罰金不是判決,是替代刑,是一定限期的有期徒刑以下可以用現金替代。
所以要看法官如何判決。
一旦告, 是公訴, 和解只是可減量刑,
業務侵佔是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看你狀況, 還可併罰你錢,不是換罰錢而己, 你沒搞懂吧。
不管你侵佔多少, 一元也是侵佔, 錢多, 關久點, 錢少可能關短點, 不和解, 你有犯罪記錄, 以後那可能有人敢用你? 三萬多, 你花再多也得和解, 不是三萬一還三萬一, 你要耗, 一輩子全毀了。
普通侵占規定於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仟元以下罰金。
相對於普通侵占罪,業務侵占和公務侵占均屬加重類型的犯罪態樣。
業務侵占乃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或他人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仟元以下罰金(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
所謂業務,是指基於社會分工的意義所反覆實施的行為。
公務侵占則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或他人對於公務上所持有之物,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仟元以下罰金(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依實務見解,本罪行為人於侵占時以具有公務員身份者為限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59: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1219160024AAKYLwx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