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甲男有三兄弟,分別為丙、丁、茂。 丙為甲男同父異母之弟, 丁為甲男同母異父之弟, 茂為甲男之父收養之兄。 有一日,甲男生病死亡而遺留180萬元之遺產。 請問和人為繼承人?各人應該繼分為多少?

2016-12-19 1:27 pm

回答 (2)

2016-12-19 2:05 pm
✔ 最佳答案
如甲無子女且父母雙亡
乙、丙、丁、茂均為繼承人

民法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第 1077 條
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

乙繼承90萬元、丙繼承30萬元、丁繼承30萬元、茂繼承30萬元

第 1141 條
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
此限。

第 1144 條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
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
,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
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
分為遺產全部。

茂為什麼不叫戊?
2016-12-19 2:58 pm
袁崇煥問,茂為什麼不叫戊? 因戊與他沒血緣關係吧!別忘了甲男與乙女為夫妻,夫妻財產共有,這180萬全部是乙女的。若乙女也不在,甲男高興給誰就是誰,我們都是外人,無權插嘴。
這是他們的家務事,我們管這麼多幹嗎?
2016-12-22 10:30 am
法律問題免費諮詢:0809-058-188 或是line id:0977616198

收錄日期: 2021-04-27 13: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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