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馬歇爾調停
馬歇爾(George C. Marshall)是二次大戰時美國的三軍聯合參謀長,奉杜魯門總統之命在34年12月抵華,主持調停國共紛爭工作。國民政府成立「軍事三人小組」,以張群為國民政府代表,周恩來為中共代表,馬歇爾為中間人,負責協商停止衝突,35年1月10日,達成第一個停戰協議:自1月13日午夜起,各地停止一切戰鬥,同日,政治協商會議在重慶召開,還通過數項決議。但在13日之前,部份國軍自行「放假」,使中共乘機攻占數十個軍事要點,不肯交還,構成嗣後雙方不能和解之主因。
在停戰、和談皆有成果之際,共軍在東北四處攻擊國軍,松花江以北先後落入共軍手中,5月,國軍乃發動反攻,正有進展之際,馬歇爾數度強請蔣主席下令停戰,蔣主席乃於6月6日下達自次日正午起停戰15日之第二次停戰令。
第二次發布就地停戰的結果,中共仍於3小時候公然違反約定,攻擊國軍之外,並煽動各地舉行反美運動大會。但當國軍為自衛及執行接收任務而對共軍迎擊時,馬歇爾及7月新任駐華大使司徒雷登(John Leighton Stuart)則以逼使國共再度和談為由,電請美國政府自是(35)年7月對國民政府實施軍火禁運,長達10個月之久,由於國軍使用的軍火都是美國製,禁運當然使國軍的軍火不足,而共軍則擁有蘇聯大批的軍火支援。35年12月24日,就讀於北大先修班之中共職業學生沈崇與美軍伍長皮爾遜發生姦情,中共乃在各地發起「抗暴聯合會」,攻擊美軍不受中國法律約束,在華設基地,供應運輸、郵局、電台、航空公司等不平等條約,要求美國全面撤出中國政壇,至此馬歇爾的調停任務失敗,乃於36年1月7日奉召回國,接任國務卿,臨行發表聲明,言其調停任務失敗,原因是被中國國民黨內部的「反動份子」與中共內部的「激烈份子」所破壞。嗣後,美國仍續予國民政府小額貸款援助,但不肯介入中國內戰,直至韓戰爆發,始有改變。
參考: 王綱領,〈第十七章、行憲與國共內戰〉,《中國近現代史》,(台北:華岡出版部,2007),頁14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