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的男生喜歡我朋友,還跟她告白,可是他被我朋友打槍了。他被打槍之後就發誓18歲以前不再喜歡任何女生,說是為了忘掉她。我真的很喜歡他,可是我常常想:「都已經沒機會了,何必呢?」叫自己忘了它,可是不管怎麼樣就是忘不掉,我覺得好痛苦...各位大大可以告訴我怎麼辦嗎?我今年六ˋ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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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台北市迪化街的霞海城隍廟(三級古蹟),那裏的月老很靈驗,聽附近的店家說下午銀行口那裏有專門教人如何處理感情相關問題的人,你可以去那裏走走
痾...................,孩子,人生還很漫長,六年級過了除非跟對方同一所國中,不然就不會再遇見了,反正對方都不想交女友了,那你又何必呢?再去找個更帥的不就得了,反應別這麼早熟,不是世界末日,天底下男生這麼多,反正你年紀還小,還無法理解真正的愛情,所以,放棄吧!六年級很快就過了,況且你這個年紀應該是讀書,而不是因為一個被打槍的屁孩所煩惱,相信我,我也是過來人,你這個年紀如果沒打好基礎,上國高中會很痛苦,真的,姐姐沒騙你(還是該說我是阿姨..........),總之,你應該做的,就是把心放於讀書,別再煩惱了,這種事情沒什麼,如果覺得痛苦就去跟朋友玩,或者去玩男生,這時期的男生都很純情很好玩弄的,只要你不自覺你長得醜,不然都會成功的,自己多多加油喔!
你就陪他到18歲阿
記得要對他好
常常關心他
他可能會自己破戒或是18歲後自己明白
你以朋友身份慰問及開解他,多些跟他說話就有機會了。
收錄日期: 2021-04-20 17: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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