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破壞東西亂丟掉東西,發脾氣還會亂翻我的東西但她說我未滿18歲所以合法她還會找理由打我但沒有傷口醬可以打113嗎?

2016-12-11 3:07 pm

回答 (5)

✔ 最佳答案
未滿十八,所以亂破壞東西合法?這種的不用對她客氣,
直接訴請法律處理,讓她受保護管束一次,才會知道自己做錯事。
2016-12-11 10:07 pm
常常破壞東西亂丟掉東西,發脾氣還會亂翻你的東西,這是家教問題,檢察官最不喜歡辦假家庭官司,不管怎麼判,都會有人罵。你可以打119,一般都是不了了之。
2016-12-14 4:17 pm
網上查
2016-12-12 4:36 am
父母有管教監督權, 民法成年是二十歲,你父母有資格管你, 管教你, 而你告家暴目的是什麼? 你明白家暴處理程序和後緒嗎?
家暴在保護受虐兒童, 但對有問題的兒童, 社工會介入, 定期追踪, 你可能就不只父母盯你, 連社工, 學校都一起監督你。
若父母打你是過份, 為你自身安全, 建議你打113或報警, 若不是, 你會相當後悔。 先瞭解家暴處理過程吧, 這不是你拿來對抗父母的工具的。而一般原則會留在原生家庭, 你搞出大事, 你父母對你態度會如何, 更好?
不要當笨蛋。
你父母為何破壞你東西 , 丟你東西, 理由? 不要只講這些, 父母總有理由才如此吧?
你小心, 別搞到管束, 是你吃虧不是你父母,


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條文是這樣規定的「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為人父母者對於小孩的偏差行為是不能放任不管,要針對不當行為施以適當管教,小孩不受管教必要時父母是可施以適度懲戒。父母的懲戒權法律上依據,見諸於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條文是這樣規定的「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什麼情形是必要範圍內的懲戒?法條並沒有詳細的規定,一般來說,應該要按家庭的環境,小孩的性別、年齡、性格、健康情形與過錯的輕重來決定,採用告誡、體罰、禁閉或者減食的方法,都是在可以允許的範圍。但也不可以懲戒過當,超過必要範圍的懲戒。像傷害到小孩的身體,危害到小孩的生命等等殘酷的手法,便是親權的濫用,親權濫用的結果,在民事上會構成親權的停止行使和損害賠償的原因;在刑事上要負起傷害、妨害自由的刑責。法院駁回林姓女生的保護令的聲請,雖然沒有明說她父親所施懲戒方法並無過當,實際上就是肯定她父親的懲戒方法是在必要範圍之內,所以沒有保護的必要。至於法院在那些情形下,可以核發保護令?就保護令的核發是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來看,就可以知道要先有家庭暴力的事實發生,再由法院針對事實的審理結果,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十三條第二項各款的規定來決定核發各種不同的保護令與其他必要命令,用來保護家庭暴力下的被害人。至於誰有權可以聲請法院核發保護令,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九條第二項的規定,除了受到家庭暴力的被害人以外,檢察官、警察機關和直轄市、縣市的主管機關都可以向法院聲請。
2016-12-11 5:45 pm
下次她打你过后如果有伤口就直接打113吧

收錄日期: 2021-05-03 15:29: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1211070707AAaVF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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